我是单亲家庭,难道我就不配有人爱吗杂文随笔

时间:2023-02-22 04:03:53 作者:shi96422 综合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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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我是单亲家庭,难道我就不配有人爱吗杂文随笔

我是单亲家庭,难道我就不配有人爱吗杂文随笔

今天在家里休息一天,做做卫生,洗洗衣服。然后就是逛微博,看电视。

今天看到的一个热点挺难过的。有个女孩子家里条件还可以。读大学时谈了一个男朋友,学霸级别,每年拿奖学金,出国留学。所有的钱除了自己吃饭。都用来给女孩子买衣服,化妆品。关键是这个男生属于很节约的类型,可是和女孩子在一起后。只要她想要的,他就努力给。长的也有180,成绩也有,能力也有。美中不足的是这个男孩子是单亲家庭的。从小爸爸不在了。和妈妈一起生活。所以他一直以来都懂事。没有让妈妈怎么操心。

谈了五年的恋爱。毕业后。他们去女方家里讨论结婚的事。女方的爸妈很是反对,理由是:“就算你能力在强,你再好,可是你是单亲家庭。单亲家庭孩子长大都有点心理问题。我不想把女儿交给你。”

男生沉默了,而女生一直很听爸妈的话。所以这事就黄了。

我在想,中国有多少这样的父母。虽然你是为了你的女儿好。可是你有没有想过另外一个人的尊严,他也是别人的孩子。也是别人的宝贝。

就算在单亲家庭。是他的错吗?人生本就就有很多意外,谁也无法预料。

这个男孩子因为这件事后。再也不谈恋爱了。工资给大半母亲。然后自己也总是约朋友。一起出去旅游。虽然是单身,但是越来越活出自己的样子。而他也一辈子没有结婚。

而那个女孩子,爱他也不敢反对父母,听从爸妈的。相亲。不到半年就嫁给了一个本地人。生子。后来丈夫对她越来越不好。而她每天想他,所以越来越抑郁,后来忍不住跳楼了。

我不知道那个女孩子的父母有没有后悔当初不应该拆散他们。或许没有当初的反对。现在自己的女儿过得很幸福。

可是这个世界上有些事可以有反悔的机会,唯独没有的就是后悔药。

这几年来网上总有很多人说谈恋爱别找单亲的家庭的孩子,别找爸妈离婚的孩子。一定不能找这些人,不然结婚后还不知道会过怎样的生活。

是的,我也是一个单亲家庭的孩子,我妈妈离开我十年了。每次回家过年。总有些人说:“帮你介绍个对方,家庭条件还好,而且对方不嫌弃你是单亲家庭的呢?就是矮了点,也就165吧。哦对了。还没有读大学,你不会介意吧?你别挑了,你有什么挑的资本呢。再过几年,就真的嫁不出去了!”

这些人,帮我介绍的人有我的亲戚,我村里人,其实我真的很想说一句:“我工作有钱,我自己养自己。我读大学。用的我自己的钱。没有吃你们家一碗饭,喝你家一口水。我凭本事单身。我有错吗?而且在你们眼里,我就值这样的对象,那我谢谢你啦。”

忍了一年两年,我可以接受。不想说的太直白,所以就沉默。可是后来我发现越沉默,别人越来介绍。反而介绍的'一个比一个奇葩,所以我就说不用介绍了。谢谢你们。我可以自己找的。

我单亲家庭。我难道就少手少脚,胳膊少腿吗!我不还是每天工作。自己养自己。凭什么我单亲家庭我就要自卑,就要低人一等。

所以后来。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少了,不想回去总是被别人用同情的眼光看待。不想接受那些所谓的亲戚介绍的对方。因为别人只想找个女生生孩子。不想断代,随便谁都可以,只要你是个女的。

可是我不想随意找个人就嫁了。然后过个随意凑合的一生。

这些年,有人追我。我就会说我是单亲家庭。不想后来被嫌弃。所以追我的人有。坚持下来的没有。

可是我从不遗憾。从不因为家庭自卑。因为我每天用心工作。看看电视。有钱买自己想吃的零食。还有只可爱的猫陪伴我。所以我不觉得孤单,虽然钱不多。一年也可以出去玩一次。我很开心。也很满足。

因为我可以自己所得到自己所想的一切。即使我是单亲家庭,我乐观嘻哈,我看书,热爱跑步。锻炼身体,热爱动物,我善良逗逼。那么,即使我是一个人,哪有怎样。

我可以自己做任何事,看电影。旅游,工作。我不害怕一个人,我在慢慢变好的路上。也在大力士的路上越走越久。

家庭不是自卑的理由,每个人都有被爱的权利,所有的一切都只是因为我不想轻易将就。

我清楚自己需要的是怎样的爱情:那就是即使一个人时很好,两个人后可以更好,可以一猫,两人,三餐。四季。一生。

所以,单亲家庭的孩子别自卑,努力变好,总有一天,你可以遇到你的爱人。而你能做的就是努力变优秀。再努力等待,总有一天有个人让你会觉得你遇到了爱情。那种非你不可然后幸福一生的爱情。

哈喽,大家好。我是遗失的幸福。

一颗特立独行的土豆与她的猫。

今天休息开心,祝你们开心每天!

篇2:我爱六月杂文随笔

我爱六月杂文随笔

六月,以它特有的脾气影响着人们。它一会儿温存,一会儿暴虐,一会儿安静,一会儿好动,一会儿浪漫,一会儿冷漠,它的善变,让人爱也不是,恨也不能。它因此嚣张,不可一世。白昼想变长是它,想变短也是它。它知道,你奈何不了它。它操控着人们的心情,引领着人们的'脾气。

我们真的很无奈吗?我们甘愿做俘虏吗?我们习惯做奴隶吗?鲁迅先生主张“拿来”而不是“送来”。对于六月,我们展开双臂欢迎,伸出双手热情拥抱,可是对于它的“礼物”,我们要客气,该接受的接受,该带走的让带走。如果它执意留下所有礼物,那么我们也得寻求最合适的地方安放。来而不往非礼也,报之以桃,回之以李,客客气气打发它走。

六月,牵动很多少年的心,六月,牵动更多成人的心。六月,构建人们的梦想,六月,勾起人们的回忆。六月是无情的,六月是多情的。让我们记住这个六月,记得那个六月,让我们在六月学会成长,让我们在六月更加成熟。

我爱六月,更爱成熟的我。

篇3:我是谁杂文随笔

我是谁杂文随笔

小的时候,看成龙主演的电影“我是谁?”当时觉得很搞笑,你是谁?你不是成龙吗?戏里他不是成龙,戏外成龙也不是他。

我是谁?有的时候不经意间就会很突兀的想到这个问题,百思不得其解,不过也幸运我不是一个哲学家,抑或一个敏感多疑的作家诗人。我是谁?时隔多年,未曾出现在神经细胞里,昨天同事一句若无其事的感伤,突然又把它勾了回来,我是谁?

我是谁?生人勿近,熟人笑道捧腹,是内向,还是外向,是主动,还是被动,是喜欢热闹,还是眷恋安静,反复之间真的让人有点迷失了。

还记得自己刚来现在公司时的状况,除了与同一天进公司的工作搭档比较熟络以外,其他的人,对于有点脸盲的我来说,最好还是紧咬牙关,不说话总比认错了好,估计其他的同事对我的第一印象也是“闷闷的”。曾经一度就是自己也会有一种错觉,我该就是这样一个瓮声瓮气的羞涩大男孩,结果呢?到最后,活跃气氛的重任十次倒有个七八次落在了我的身上,若有一天想做个安静的美男子,那么基本上周围的人也都成了淑女与绅士。昨天和同事一起吃饭的时候,他们都在说,你走了,我们该怎么办啊?工作的时候,少了你这个戏精逗比,岂不是无聊枯燥的很?嗯~,好不容易磨合出来的朋友,说散了,心里倒也不是一番潇洒的滋味。

喜欢热闹,平时下班无事总爱凑到公园里去,广场舞、露天卡拉OK、健身操、聚众高谈阔论、散步谈心、小跑健身……

但有时,又非常讨厌热闹,在家里,我一向喜欢的是安安静静的'轻谧,曾经也有过一种错觉,让人以为自己是一个不怎么喜欢小孩子的坏叔叔。有的时候,家里来了好多认识的、不认识的亲戚,嘈嘈杂杂,蓦然间怎么也感觉无法融入其中,好像自己就是另一个时空维度里人,看着现实世界里的自己和一群人有说有笑。

思前想后,所得不知是对还是错?自己喜欢的热闹,该是看着别人热闹而自己最好是作壁上观那一种,一旦让自己参与其中,便总有一种想置身事外的欲望与冲动。再联系一下自己在陌生的环境里总是小心翼翼的不断试探,而一旦熟悉了这一片天地,便又会犹如影帝的光环加身一般,浑身都充满了戏,而且还是美国著名笑星金凯瑞的那一类。

我是谁?是一个喜欢事事都在轨道里行走的人,但又极其讨厌事情一成不变的重复。我是谁?也许,不过是一个想按照自己想法生活做事的幻想家而已。我是谁?也许,时间会给出不一样的答案吧。

篇4:我是一块牛排杂文随笔

我是一块牛排杂文随笔

我是一块牛排,从一只牛身上最好的部位切下。

我没有痛苦,尽管我的缝隙中曾布满着神经元,但我并不是牛,也没有脑,我感受不到痛苦。但我在思考,我能感觉的到,我很好吃。不是哪个厨师或者侍者告诉我的,因为我没有耳朵,只是单纯地感觉,我很好吃。

我是一颗牛头,我并不在乎牛排如何好吃如何美味,我只在乎我所受到的'痛苦,我不能说话,所以我只能痛苦地嚎叫,然后死去。所幸的是,我的思考是从我死亡之后开始的,谢天谢地。

我是一棵草,或者说曾是一棵草,我在一只死牛的胃里,反刍,咽下,反刍,咽下,当这只牛咽下最后一口时,他死了。现在我正躺在一个即将腐烂发霉的牛肚里,和数十个不同牛的牛肚躺在一起,隔着数层牛肚之后或许是我的同类。什么?你问我牛排好不好吃?我为什么要去关心一块离我隔了数个器官数块骨骼还有大块的肌肉外的肉片呢?我只想躺在这个胃里,直到发霉。

我是一个人,侍者端上来我的点单,但这块牛排……好像不怎么好吃。

篇5:我是狗杂文随笔

我是一条狗杂文随笔

坐在窗前,窗外冠如车盖的香椿树随风摇摆,恍觉这三年心力空乏得紧,如果人真的有心头血,我的那一处,怕是早已濒临干涸了。

拒绝建立亲密关系,甚至家人都能躲则躲,这样的我,真的是自私又冷漠,好大一只白眼狼。

无数次试图剖析自己的内心,猜想是否是因为物极必反的原因,就像刺猬,愈是渴望拥抱,愈是千疮百孔。

这样的理由实在是矫情,不如坦白,承认自己是条狗。

一条赖皮狗。

为什么用“条”,而不是“只”呢?/笑/

因为“只”听起来还颇有几分可爱的感觉夹在其中,而“条”,听起来更皮实,更像流浪狗,更赤条条,更贱,更可悲。

我就是这么一条狗,一条赖皮狗。

出生没多久,就寄养在别人家里。像癞皮狗一样,蹭吃蹭喝,活到二十多岁。

作为一条赖皮狗,唯一能回报主人家的',也就是到岁数了、能独立生活了,赶紧麻利儿的离开,不能真赖人一辈子不是?

可人类真的想从宠物那里得到的是什么呢?

是陪伴。是他开心的时候陪他玩耍,他难过的时候静卧在他身侧。

偏不巧,我这条狗,竟沾染上了几分人味儿,就像志怪小说里的花鸟鱼虫、飞禽走兽修炼成精一样,也学会了模仿几分人样儿。

学作人样的狗,自然是不能再趴在人的脚边。

可偏又不巧,学艺不精,脱不了狗的尿性,活得人不人狗不狗的。既惹主人忧心,又不能再只是叼着飞盘玩耍,于是落得如此下场,无法继续伴在主人家身侧,又难在人群中活出人样儿。/呵呵,好大一个笑话!/

那么,回到最开始的问题:我是白眼狼吗?

是。

篇6:我是谁?我爱谁?谁又爱我呢?杂文随笔

我是谁?我爱谁?谁又爱我呢?杂文随笔

我每天醒来总会问自己:我是谁?我爱谁?谁又爱我?

我不怨恨,也不责怪,感情这东西只是肾上腺素带来的刺激产物,它毫无防备地出现,又随着时间慢慢消融。如果只是爱或不爱,事情就变得简单多了,爱就拥抱,不爱就转身,干干净净,毫无牵挂。最怕的就是似爱而非,有一点残留的爱,其实早已不爱。只不过是为了谁,不得不维持这摇摇欲坠的关系。爱与不爱,本是两个人的关系,却无可避免卷入第三人。

人们都说大智若愚,傻人有傻福,我以前总是嗤笑的,但现在愈发觉得它是真理。看破不说破,装作不知道,做一个天真的小傻瓜,未尝不是一件坏事。我不愿被这些感情所困扰,卷入漩涡,最终只会支离破碎。于是,我装作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知道,只当一个快乐的`傻子,这样,偶尔的温存还能让我开心一会儿呢。我知道一切都是假的,但骗骗我,我也是很开心的啊。

我爱他们,他们也爱我,但他们彼此不爱。看来感情不像数学,能推算出来。

如果时间能够停止,甚至倒流,我希望能回到五年前或六年前的某一天,随便的平凡的一天,那是我记忆中最幸福的一段时间。本以为那是我骄傲的起点,却不知如今回头已是顶峰的末路。

那时我还不是小傻瓜,只是一个普通的爱笑的女孩子。

篇7:团场我的爱-杂文随笔

团场我的爱-杂文随笔

打我记事起,就常听父母及周围的前辈们唠叨:“好好学习,考上大学。你看某某家的子女,大学毕业,收入那么高,我们干到退休也拿不了这么高的工资。”“坐办公室好呀,风吹不着,雨淋不着,还受人尊敬。”等等。这样的话我听的多了,便对这里原始、落后、荒凉、闭塞、贫穷的团场产生了厌倦。粗重的体力活,僵化的思想让我无法忍受。我向往大都市的繁华,考上大学,离开这里,是我努力学习的唯一动力。

20xx年大学毕业的我,从拿到毕业证的那一刻,连家都没回,直接去了深圳。经过应聘,我在一个油画村做着晚上是人,白天是鬼的工作,在别人眼里所谓的画家。每天我白天睡觉,、晚上画画,有时候穿行在这个年轻、有朝气、快节奏的城市里,逛世界之窗、游锦秀中华,肆意燃烧着年轻的生命,这就是我的生活。一晃几年过去了……

后来,由于无力支付高昂的租房款,夜里灰不溜秋的`离开深圳,回到了江浙京一带打拼,在一座悠闲古老的城市的边缘打拼,少了许多烦心的事。

…………

如今的我,已没有了三年前的心浮气躁,慢条斯理的上下班,悠闲地喝喝茶,偶尔和爱人散步在戈壁母亲广场。

去年,一次偶尔的机会,领导要我出差,来到乌市,漫步在二道桥上,看着街上川流不息的车辆和进到大巴扎参观的游人。这一切已不是我向往的大都市精彩世界了。早晨,穿过长长的通道,和匆匆去上班的年轻人挤地铁,听他们谈论想去的城市和职场生涯,这是我曾经再熟悉不过的生活了。现在想想,还是团场的日子好,是多么惬意——

时代在发展,国家在进步,我一度认为原始、落后、荒凉、闭塞、贫穷、制度僵化的兵团农场,也在悄然地发生着巨大的变化。团部盖起了幢幢新楼,也与城里一样成为了花园新区;农场土地承包,职工也富裕了,很多家庭有了私家车。宽阔的马路、碧波荡漾的人工湖、弯弯的垂柳、青青的草坪,家乡已不再荒凉。当年我喊着“就是为了不拾棉花,我也要离开这里”。如今采棉机代替了人工拾花,大规模的机械化作业代替了的人工劳动。有线电视、网络进了家家户户,人们不仅通过电视、网络了解外面的世界,还可以在网上购物,这一切已潜移默化地改变了我们的生活。兵团的制度也有了很大的改善,想致富可以贷款,还有各种扶持政策。农场这块土地充满了希望,蕴含着力量。就像古老的胡杨树,焕发了新牙,孕育着勃勃的生机。

如今,我在团场基层单位做着我喜欢的工作,闲暇时节,和妻子回家看看年迈的父母,更多的时间,做我想做的,一切是那么的美好。

篇8:我爱七彩莲花杂文随笔

我爱七彩莲花杂文随笔

世界不只是在镜头里多彩缤纷,生活中若找到了自己的乐趣,滋味是胜过美景的。其实,人与莲花一样,因为多姿出彩,方有生活的丰富。

常扎住清水头,喜欢步入荷塘的弯曲小径,在天与地、山与水之间,让流水冲淡烦忧,当呼吸一口长气,吐出深纳腹肺的压抑,在自然中变得兴奋与轻松。观赏千亩荷塘风光,融入大自然里,莲的洁静与豪放是一种令大众愿意靠近的温情和柔美。

这片景地,远山如黛,碧荷如盘。大山总是沉默的,关注着大地上的轮回与生息,知晓无数生死离别与春花、夏风、秋月、冬雪的故事,早己平视着生命一场又一次的蓬勃与萧瑟。山、水、石、花、叶,人、物、神、情、形,构成着自然之意境,蕴涵着无数风采和奇迹!

夏日,绿叶与红花的密切,是滋养与绽放的和谐。一朵朵艳丽,怎能少了淤泥的滋养,少不了碧叶簇拥的重托。当六月,万千芬芳集于池塘,千千万万来的人群,在惊叹、赞誉,在拍照、在自恋、在寻觅,群荷托莲里总会有令你心里愉悦的唯一,或近在咫只,或相隔千里,无论是懂得欣赏,抑或欣赏而懂得,令视觉大美……

树上有连枝,花中有姐妹,果实有同心,是真情,是情真,均是天地间的互爱。靓丽,是眼前年青又漂亮的闪动,舞着风姿,露着肌肤,散发着香味,路过挺好……还有含苞未放的羞花,是遮掩,是生涩,也似孩童可爱与天真的模样。

此处,清水头充裕着阳光的味道!阳光是什么味呢?是花开的清香,还是芳草的清新?早晨,当你向着阳光的时候,看着冉冉升起的红光,心里多少会有些答案的。众里寻她千百度,或许那朵——阿莲,就在回眸的对面迎风绿荷中。

护佑。如果,人生恰似一朵莲花,有四面八方的支持与呵护,该有多好呀!大自然里的现象,往往与人间有着类同。谁在风雨中呵护,谁又为您遮风挡烈日炎炎的炙烤呢?羡慕那一朵朵小莲花,躲在荷叶下,不怕风雨、不怕烈日,有着大叶的庇佑。

青山似碑,岁月如流。看,小摊人来人往,左右前拥后挤;互不相识的人们,在空隙中摆着各种姿态,当“咔嚓”手机闪光,心情豁朗。这一程,只为观赏一朵又一朵的争先恐后,不只为红颜,为自由,为惬意,为一种美好的心情。还有,站立的姿势与风中的多彩……月光皎洁,清风徐来,月色与灯光照亮着道路,点亮着观赏莲开的人心,又映显着自然中莲的静美。爱美之人,多在此驻足……思远。看!荷叶盘倾向阳光的.方向,花开向阳嘛!这是自然界的规律,如同人的成长……荷叶,千奇百怪的姿态,不是乱,似各异,抢天机,有竞争,是发展;也有一支独秀——自美,脱离了团体,少了大众的滋养,如舞台上的走秀,独有光彩一时。美的环境,美的个性,创造着美好的氛围。朋友,请接近自然,不负时光,珍惜流年,快乐自己。

有时,一种绽放的高度似乎比过大山,纵然姿态风情万种,也不过是一时的高傲罢了。秦岭的峻岭奇峰乃是亿万年的修炼,沉默入画才是无言的深沉,也是这一片荷最荣耀的背景,你说呢?如同,很多沉默的人,才是最有实力的。

夜听蛙声,是一种能静心思虑的享受。一声声的高音、低吟中,既有风花雪月的回忆,又有远行谋道的筹划,还有忽显忽涌的念……早晨,欣赏晶莹,是露珠的调皮;摇摆,是绿荷的舞姿;含羞,是花的可爱。嗅到一丝丝的甜味……是荷香与鲜桃的混合。

远空的蓝天与白云,与大地群荷相映,巍巍秦岭怀抱着这一片水莲福地,构成了一幅美丽的自然画面。小峪河与清泉流动不息,悠悠清风送凉爽,长安,王莽清水头,在动与静中蕴意着一份份神逸!观赏一朵,或者一池,如同欣赏一位或者一群佳人,哪怕只有擦肩而过的一刹间,也是一场美丽的眼缘相逢,无数美好留在了心中。关于她的婷婷玉立与楚楚动人,不由令人心颤,刹那间的冥思,如同一股幽幽之风,翻起了你的绿荷小裙,扬起风里的一场飘逸。当自然顿思,有茶香淡雅,耳边传来朗朗书声……透过纱般的衣裳,看到了美的轮廓,我的眼里只有你……七彩莲花,近观一袭清晰,四周幻成了绿仙野踪迷意。把孤独的自己在此流放,清凉濯足,在沁香的空气里慢游,有朦胧的美,伴随忽远忽近的心,常提醒自己:有情不可伸,愛不可亵玩!时间里零落的不全是花辨,还有风中的思绪……

相伴与依偎,形同模仿与学习,有着共同,有着相似,也有独特,总有差距,最佳是“学习他人,做好自己”,若有此良知素养,足以受用一生。什么是优雅?只观一支莲的大方与端庄,在炎热中学着莲的宁静,或许从此你会明白,追求高雅的趣味与意义。

七月,走近自然,走进清水源头的千亩荷塘,不同的天气与时辰,会有不同的心情与感受。炎炎烈日,荷在此生静美,七彩莲花韵风采。蜂与蝶觅寻花香;你若盛开,清风自来。真谛,岁月如流水,一去不复返,请珍惜,珍重。

你若来到了王莽清水头,倦了,累了,饿了,渴了,找一户农家小憩,欢迎来清北六号——福林居。此处为美丽乡村的生态小屋,来来去去皆为缘,出出进进都为客,求同存异觅知己,世事参禅书画中。

爱出者爱返,福来者福往。“三千年读史无外功名利禄,九万里悟道终归诗酒田园。”认可南怀谨的此语吗?

篇9:我爱人人,人人爱我杂文随笔

我爱人人,人人爱我杂文随笔

仅仅说“我爱上帝”是不够的,我们还必须爱我们的邻舍。圣约翰说过,如果你不爱邻舍却还说你爱上帝,那你就在撒谎。连耳触目及,伸手可摸的邻居都不爱,你又怎能热爱看不着、听不见的上帝呢?所以,认识到这点十分重要——即:说句实话,有爱就有伤害。我们应该甘愿倾我所能,以求不伤害他人,这样事实上就是在对他人行善。这也就要求我们心甘情愿地付出,遭受痛苦也在所不惜。否则,我们心中就不会有真爱,我们所带给周围人们的就不是安宁,而是不公正。

因爱着我们,耶稣也是痛苦的。上帝按照自己的形象创造我们,是让我们去成就更伟大的事业,是让我们做到“我爱人人,人人爱我”。正如经文中训导的那样,我们必须“所作所为向基督看齐”。上帝因此创造我们,教我们像他爱我们一样去爱别人。耶稣让自己忍饥挨饿,让自己赤身裸体,让自己无家可归,让自己遭人躲闪。他说:“你是这样对待我的。”到了最后的'审判日,他将对在他右边的人说:“你对这些人中最卑微的人所做的事情,就是对我做的事情。”他还将对在他左边的说:“你忽视了为这些人中最卑微者做的什么,就等于忽视了为我做的事。”

在十字架上生命即逝的时刻,他还说过:“我渴望。”——耶稣渴望的是我们的爱,是对全天下不分贵贱的苍生的爱。我们每个人都渴望等到别人的爱,渴望别人小心翼翼而不将我们伤害,都渴望自己得到善待。不惜痛苦地去施爱吧,这就是真爱的意义。

篇10:我是一只狼杂文随笔

前不久我遇见了一只兔子。一只很普通的兔子。

其实也没有很普通,因为我一见到她——甚至只是想到她心脏就会跳个不停,就像刚跑完步一样。

我天天都在想这是为什么,直到有次聚会才发现姐姐好像不再带着我玩了,而是和一匹有点腼腆的公狼走的很近。等那匹公狼走了,我问她为什么天天都去找那匹公狼。她突然低头笑起来:“大概是因为喜欢吧。”

她说这句话的时候尾巴在地上扫来扫去。

我问什么是喜欢,她想了想,很仔细地告诉我:“就是看到他心脏会跳的很快。”

我在她的眼里看到了自己。

原来这是喜欢。

可姐姐只是站起来笑了笑:“你大概是饿了。”

但饿了的话心脏不会跳。

我开始跟着那只兔子。

我必须小心一点,因为我一靠近她就会跑,就像看到了猎人的枪口。

我终于在她又一次逃跑的时候忍不住追了上去,把她按在地上,她脸朝下背对着我,全身都在抖。我突然很难过——明明她对其他动物那么好,上次我还看到她送给鹿的幼崽一朵花。我一把推开她,她头也不回地拼命跑开。

我在那里坐了一会儿。或许我该磨磨爪子了。我这么想着起身往回走。

往后一段时间,我一直在捕猎,但她的'朋友太多,我甚至来不及好好吃顿饭,往往杀掉一只就扔在一边,让路过的谁饱餐一顿。

我已经很久没回族群了,我没法丢下她,她身边的动物太多了。

就在我休息够准备去找下一个目标的时候,突然看到她和另一只兔子亲密地过分。

我咬了咬牙,只觉得痒得厉害。

等我回过神来,发现她已经被我咬断了喉咙,血一滴一滴地滴到地上。我赶紧把她放到地上,有点无措地站在一边偷偷看她。过了一会儿,我小心地凑上去蹭了蹭她的脸。心脏跳个不听。

喜欢啊。

嘴里的血味引得肚子一直叫,我的尾巴甩来甩去。

这是喜欢啊。

但是——我舔掉她的眼泪——为什么要哭呢?

我把她带回去,放到山洞里,一直陪着她。

天越来越热,她身上有点臭了,我带她去洗澡,但没什么用。她越来越软,虫子开始围着她转。

我趴在地上看她。

我说我喜欢她,其他狼只是笑,只有我的小侄子睁着亮亮的眼睛看着我说,他也喜欢兔子。

我猛地坐起来,脑子像一下进了虫子,疼的我想撞墙。

可能是太久没吃饭了。

想到吃饭我的胃又难受起来。

不知怎的有点想吃草。

我用力晃了晃头试图让自己清醒一下,但这只是让我更难受。

我重新趴回去。

我看着她,只觉得委屈。我想哭,可没力气。

睡会儿吧。我对自己说,睡会儿吧。

迷迷糊糊间我又闻到了她的血的味道。

还是那么甜。

篇11:我是人,不是神杂文随笔

辛辛苦苦一学期的教学终于结束了。

整体成绩还不错,二年6班的平均分93.32,二年5班的平均分91.76,分列年段第一,二名。

虽然说名次第一,二名并不能给我增加哪怕一分的收入,并不能使我的名气有所增加,但它至少证明我的业务能力还行。在平行分班(一年级分班时随机安排,不择班)的情况下,我带的学生的成绩比别的班好一些,对于我自己来说至少是一种自我的肯定。

我并不是圣人,有时候也需要一点成绩来自我阿Q一下。

以前经常是接五或六年级的班,正常情况下如果别人带得好好的成绩也不错,基本上会自已带到毕业。你后面接的班一般是别人带不下去了或别人挑剩的班,要么成绩最烂要么刺头最多。而一向懒得与人动心思较得失的我在领导眼里就是最好的“救火队长”了。其实说是“救火队长”并不准确,因为救火队长在别人眼里更多的是英雄形象。而我更像是透明胶纸,哪里有洞就往那里贴。洞暂时是糊上了,可从外面看照样是黑乎乎的一片,深不可测。

接上这样的班即便我是孔老夫子在世,叶老先生重生,使出浑身解数,能教出一个与其他班级相差并不太大的成绩,已属不易,想要拔得头筹,那只能是梦里的事了。

这次终于有机会从一年接起,在同一起跑线和人竞走。也终有机会让人知道我掌舵的小船并不是总要落人之后。

虽然这种只会花死力气教书的人并不吃香,但不落人后至少给我自己一点点安慰。

教育这行从来是会教书的不如会表演的,会卖力气的不如会说漂亮话的。你即使年年成绩年段第一,对于你的'职称评聘,名气影响都没有来一节市级公开课得奖,一篇花几百块钱买的论文发表来得实在。

或许这就是人类社会的本质吧。不是自古就有“劳心者治人 劳力者治于人”这种说法吗。

虽然整个班的成绩不错,可却有那么几位孩子的成绩不尽如人意,不尽如人意的还有孩子家长那不尽如人意的话让我觉得这次的成绩真的不尽如人意。

有一个孩子,脑瓜子不是特别灵光。平常的作业,别人讲一遍,两遍也就会了,她要反反复复十来遍都不一定开窍。在平时的单元测试中,由于知识点不多,倒也能考出个八九十分的成绩。可每到期末考,知识点一多,内容一综合,她就开始发懵,考了个免强及格的成绩。

家长接受不了,一通电话把我噎得哑口无言。

“老师,我的孩子怎么会考这个成绩,你有没有什么绝招让她的成绩变好”。

“我没什么绝招,无非就是把每一道她不会的题目用她最易接受的方式讲给她听。讲完再练,练完再讲。平时单元测试成绩都还行,可一到期末知识一综合,题型一灵活她就懵了,我也没啥好招了。”

“那你的意思是她没希望了吗?”

“我只能说我尽我的所能去教她,至于她最后接受多少,考几分,真不是我所能决定的。传授知识不像喂饭,强塞给她就行。”

“你没有绝招就是说她没希望了吗”

“我…”

我真的感到词穷了。或许这就是为师者的不易吧。它不像盖房子,你垒一块它就必然高一分,你想垒多高,只要功夫用到就行。而教书时,有时候你面对的孩子就像一个黑洞,无论你扔多少东西进去,她都全部化为乌有,不给你一点点的回应。而你除了着急,别无他法。

或许我只能再自我阿Q一下了“我们班整体成绩年段第一,已经不错,至于个别孩子我真的也有无能为力”的时候。

篇12:我是一个疯子杂文随笔

我是一个疯子杂文随笔

我是一个疯子。我真的是一个疯子。

重症病房。

我站在重症病房外。我望着里面的人。我听着外面的哭声。我竟然不为所动。

有什么好哭的,我想。死难道不是一件正常的事情吗。无趣。

但我又突然觉得里面的人很可怜,靠着呼吸器勉强为此生命,你真的想活下来吗?

我曾经听过别人说一个最重要的人的亡灵能带着另一个将死之人。也许有人也能带你走。

我也好想像你一样有人为我哭,有人带走我。我真是自私。

算了,你也够可怜的。

我走了。

墓地。

我躺在墓地上。

这里可不是阴森森的.。至少我这么认为。

“hey”我说

没人回答我。我却觉得有人在告诉我。

“这里不适合你。”

“为什么”

“你还活着。”

“没有人在意我。”

“你不是人?”

“我是疯子。“

好吧,我错了。这是我跟自己的对话。

我只觉得旁边的墓地才是我该来的地方。

哦,算了吧。就算死了,也没人送我来的。

我又回到世界当一个沉默的怪人了。

是的,我的确是一个疯子。

没人在意的疯子。

但我还有生命。再多渴求就是贪婪。

篇13:我是一片云杂文随笔

我是一片云杂文随笔

1

七月流火,酷暑难耐。

陶红和柳缕一对小姑娘像两只耀眼的蝴蝶翩然落在了长江中学的花丛里。

陶红22岁,英语专科毕业;柳缕20岁,中文自考科目还有几科没通过,手上还没有毕业证。

小地方的学校,偏僻闭塞,留不住人。老师跟吃流水席似的,走走来来。

两位小姑娘刚一落脚。就有人七嘴八舌地猜测开了。

有人说:“看着吧,没几天就全飞了!”

还有人说:“只有傻子才待在这鸟不拉屎的地方!”

岁月的小河“哗哗”地流淌着。

“两只蝴蝶”也闪着绚丽的翅膀舞出了不一样的传奇。

2

陶红上学时就是班里的尖子生,学习成绩一贯出类拔萃,立志从事教育事业。把德国教育家雅斯贝尔斯的名言“教育是一棵树摇动另一棵树,一朵云推动另一朵云,一个灵魂唤醒另一个灵魂”当成毕生追求的信条。

她长得也还算有几分姿色。肤白貌美,身材高挑,端庄秀丽,言谈举止透着斯文,话不多,和同事多少带着点疏离感。可惜父母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一辈子除了地里刨食,什么都不会。否则,在那个时代(上世纪九十年代),至少毕业能分配个规模大些的学校。

柳缕,属于小家碧玉型的那款。身材不高,但娇俏可人,小园脸,眯眯眼,笑起来,嘴角有酒窝,笑意漾在脸上,像三月的春风吹在大伙的心里。而且嘴特甜,来单位不到半年,就混出了点人样。

先是把四十七八岁的校长夫妻认成了干爹和干妈。又给副校长的外孙女当了干娘。拐着弯和两位主管领导都扯上了亲戚关系,尽管讲起课逻辑混乱,写板书满篇错字,也没人敢说人家不够格。

总之,两朵花各有特色。时间久了,就像中国版图上的两条大河,各跑出了各的轨迹。

3

两位美女教了不到一年书。

因为受到学生和家长的'一致拥戴,陶红老师被领导快快地提拔带两个初三毕业班的英语,附带一个班的班主任。每天早出晚归,吃不好,睡不好。刚工作,没有经验,又急着出成绩,获取领导的认可。再加上被一群调皮的猴子磨缠着,不到一年,已经面黄肌瘦,脸上失去了来时的红润,颧骨耸了起来,脾气也显得有些乖戾。尽管工作成绩有目共睹,但年底什么荣誉都没有捞着。

她既没有老教师敢打敢拼的横劲,又没有年轻人冰雪聪明的可人模样,就像臧克家《老马》诗中描写的那匹老马:

总得让大车装个够,它横竖不说一句话,背上的压力往肉里扣,它把头沉重地垂下……

几年下来,人就脱了相。

柳缕因为教学中事故频频,受到很多家长的投诉,所教的科目一换再换。从数学换到语文,再换到思品,最后就拎着个录音机,给学生放放流行歌曲,美其名曰教音乐,混得舒服得不得了。因为所拍的节目会演时拿了一个二等奖,期末还被学校评为了“先进教育工作者”。几年下来,愈发体态丰盈,活色生香了。

再后来,陶红嫁给了本校一个和她一样本分老实的数学老师,夫妻俩年年浴血奋战在主课的阵地上,像蜡烛样拼命地燃烧着;柳缕嫁给了一个帅气英俊的体育老师,夫妻俩比翼齐飞在“艺术”的殿堂里,风生水起。

4

十年后,我再遇见陶红夫妻时,差点没有认出来。陶红面目憔悴,目光已经没有年轻时的神采,头发胡乱在脑后扎了一个马尾,说话有些琐碎唠叨,教师的职业病呗。她的爱人,因为常年教数学,用脑过度,脑门都秃了,身材清瘦,在寒风中显得有点形销骨立,一点都没有中年男人的豪气和霸气。我知道那是因为常年的劳累,低廉的收入,领导的驯服,进不了职称的苦闷压抑……恐怕他们今后也只能这样了。

柳缕,始终没有通过她的那几门课的考试,所以始终也没毕业证。反正老天爷饿不死瞎家雀。上级给当地几所学校下发了一个带薪进修的指标。别的几个学校的领导都觉得拿回去了摆不平,反而惹麻烦,没人要。柳缕那个学校的校长就把这个名额要回去,给了他的干女儿柳缕了。

三年以后,柳缕拿到了大专学历。还被提拔成了单位的副校长。现在已是一个规模比较大的小学的校长了。夫妻均是副高级职称,走到哪都被家长恭维着,更是春风满面。她们两口子已是当地“模范夫妻”的楷模。

认识他们两家人的老同事都说:陶红不红,柳缕不绿。同人不同命啊!

篇14:我是一个战士杂文随笔

我年轻无比,精力无限,富有梦想。我的脚印遍布世界各地,我的宝剑斩过魑魅魍魉。可在我回家的路上,我遇到了一个麻烦。

我站在这间破旧的杂货铺里,摩挲着我的手指,试图提出一个微小的请求。

“我可以告诉你我的故事……而你只需要借我……”

“嘿,别逗了伙计。”

杂货店的大胡子打断了我的话,抄起他手边的劣质啤酒灌了一大口。然后冲着我呲出了他的一口黄牙。

“做梦可换不来金币。而对我来说,没有金币,一切免谈。”

他油腻的脸上笑出了一条条的褶子,他的大胡子上也沾上了些啤酒沫。这并不体面的样子,令我愈发急躁起来了。

我想抽一支烟。这是阴雨天的惯例。

在进来杂货铺之前,我找遍了我所有的口袋,就连包袱里仅有的破旧盔甲都没有放过。可是没有。没有烟,没有火,连一个硬币都没有。

我有些沮丧,为他明显的拒绝。可没有关系,我是一个战士,这困扰不了我。

我摸了摸我腰上悬挂的宝剑,这个陪了我十多年的老伙伴。我的手指能摸到它剑鞘上深浅不一的`痕迹,那是它同我一同战斗的功勋。

我忽然感到难过,可我还是下了决定。我是一个战士,我以和我的老伙计并肩战斗感到自豪,我不畏惧任何一场挑战,并且甘愿举起我的剑面对每场战争。

我离不开我的剑。所以,我放弃了他的故乡。

我把我的剑鞘放在了脏兮兮的柜台上。我能看到剑鞘上有些年头的三个绿宝石,它们在此刻耀眼极了,很好的拉回了大胡子老板的注意力。

“给我包烟。”

我将剑鞘向他推了推,在他放下杯子后收回了手。大胡子打了一个酒嗝,晃晃悠悠的转过了身。

“是,当然。我得给你包烟。”

他嘟囔着向后面走去,也没忘记将我的老伙计我的剑鞘收进柜子里。我能听到他在后面翻找的声音,还有断断续续的嘟囔声。

我得到了我的烟,可我却并没有得到在这间杂货铺吸烟的权力。我被大胡子赶了出去,当然,即便这样我也得感谢他,没有忘记施舍我一盒火柴。

尽管……这盒所剩无几的火柴很快就被地面上的雨水浸的有些潮湿。我捡起了它,用唯一一根还算干燥的火柴棒点燃了烟,然后,我倚着墙吸了一大口。

我的剑也和我一样靠墙,它似乎也在看我吐出的烟雾。我不知道这个老伙计透过烟雾看到了什么,而我却知道,透过这层薄薄的烟雾,我似乎又看到了记忆中那个鬼魅的颓靡国度。

那里可真漂亮。真可惜,没人愿意听我的讲述。

没有人见到过柔情恸哭的风,没有人听到过无声却震撼的琴曲,没有人爱上过不男不女不该存在的人。

除了我。

说句实在话,我并没有第一次见到TA的明确记忆。当时发生了什么,我记得并不清楚。可我记得当时TA的样子,TA躲在一个红纱后面,柔柔的喊着我。

“剑士。”

梦中的我清醒了过来,跟着TA开始一个个冒险。我陪着TA接受过一个个委托,看过人性的丑恶,看过鬼魅难舍的柔情。斩断过不该存有的交集,也缔结过应有的巧合羁绊。

我和TA清醒的看过鬼气漫天,看过黄沙遍地。看过月朗星稀,看过日出东方。

我可能是清醒的,也可能仍在睡梦中。我不知道TA的模样,TA是否存在。可我知道,我应当是记得TA的。

我的老伙计,我的剑,替我铭记着我们经历的每件事。那些战斗所得的痕迹一个不差的呈现在它的躯体上,就连它浸染的鲜血也一滴不漏。

然后,我醒了。

从我的英雄梦中清醒了过来。从TA给我的美梦中清醒了过来。现在,我得带着我没有家的老伙计继续前行,在抽完最后一口烟之后。

只因为我知道,我是一个战士。

只因为TA说过,我是一个剑士。

篇15:我是认真的杂文随笔

我是认真的杂文随笔

是的,我辞职了。5月27日晚上,我递上了辞职信。这是写给自己辞职后的絮絮念想。

01我辞职了其实并没有马上辞职的打算,原计划今年六月末等大三结束再辞职,会比较妥当,然后用自己大学剩余的一年时间好好充实自己。但是任务就这么来了,我不否认自己的能力,但时间是有限的,人的精力是有限的,于是向老板发出辞职消息后,我立马就计划把这段空白的时间怎么很好地利用起来。事实证明,遇到一个善解人意的老板,一切的主动出击都是值得的。大boss是80年的,现在是食堂早餐的负责人。说实话,当初去面试岗位的时候,第一眼看见他,穿着工作服,在给同学拿包子,我以为他是打工的小哥。他在给我讲店面运营情况和上班注意事项的时候,我其实是懵的,只是一个劲地点头,自己心里在不断考量。很惊讶,还有点慌,但我也不知道我慌什么。我好像一直喊口号要走出舒适区,要逼着自己早起,我给自己挖坑主动跳,但现在坑挖好了,我就站在坑的前面,却不敢跳了。那一刻,我承认,我在听了工作流程后,我有点怂了!他问了我一句:你看,一直都是我在讲,你是怎么想的?我当时愣了!什么?想法?我的……?额…我觉得…好像当时没有想法,脑子里一锅粥,各种利益得失,混杂乱象,始终抓不住最重要的那个点,已经不是工作不工作的问题。我忘了自己是怎么走出店门的,好像说了句:老板,明天我就来上班。    02成长速度变慢时,就该离开了从一开始的卖早餐到后来的收银,从生产到运营,从说话分析到人际交往,我学到了很多东西,也慢慢摸清了一些门道。只是在同一个工作任务和流程下,时间一长便会陷入重复机械式的工作中来。

一旦陷入重复的机械工作,而不进行思考研究时,就会渐渐地停滞不前。我发现我完全可以胜任眼下的工作了,我发现我学到的东西越来越少了,我想,我该换一个工作了。那些能让你野蛮成长的工作往往需要你不停地思考、尝试。相反那些稳定的、机械的工作只会让你停止进步,久而久之反而会心生不安,感到不稳定。马云曾发微博说「最不给员工安全感的公司,其实给了真正的安全感」。强大的公司往往会用最残忍的方式激发员工变得强大,自强不息!03一定要找准自己的方向,清楚自己想要什么

我辞职的另一个原因是,是我现在找到了自己的目标。抽丝剥茧,慢慢才清楚自己想要的到底是什么。是成长,是可能性。这是早就埋好的种子,只是在地下的时候不知道它是颗什么种子。现在它冒出地面了,破芽了,可我还是不认识它,但是有人认识,她们见过种子最初发芽的样子。找准自己的一个方向后,就要在其中深耕;飘忽不定的迷茫,到头来什么也做不好。做好一件事比做很多事情却做不好来得更加重要。清楚自己想要的东西,这样才会有可落地执行的计划。有的人说,我就想快速积累财富,我立马就想要钱。大家也都清楚,如果没有特殊的技能,销售是最赚钱的工作。同样,销售的辛苦也是肉眼可见的,一旦明确自己想要的东西后,就要全身心投入其中,从话术到出单再到售后回访,有计划地进步,也会让自己的'财富增长得更快。不适合自己的道路最终都会让人迷失,走进死胡同。况且,随着年纪的增长,机会越来越少,转行越来越难。年轻的时候多尝试,目的是为了找到自己的方向,在适合自己的道路上放肆前行。离开一个地方,是因为那里没有我想要的东西,至少离开的那一刻我是这样想的,我有更值得去做的事情。04好好做事永远不吃亏

你可以对感情不认真,对工作不认真,

但时间对你是认真的。

态度决定一切,没有卑微的工作,只有卑微的工作态度,在工作的这段时间里,有一次上班迟到了五分钟,老板什么也没说,后来冬天的早晨,我又迟到了好几次。有一天晚上在食堂吃饭,恰好遇到老板,然后我们一起聊聊天。老板说:你的态度就是竞争力,态度比能力更重要,态度决定成败,你看你这个月工作迟到了几次?”我才发现原来很多事情别人不说,并不代表不知道。像水牛一样勤奋,永远不会吃亏。借口就是推卸责任,没有任何借口。有些事不用老板交代,态度是一种职业生存方式,不要把问题留给老板,第一次就把事情做对,做非常需要做的事。每一件事都值得去做,把工作当作自己的事业,用心去做好每件事情,多为企业提好的建议。注重细节,从小事做起,工作之中无小事,不要忽视工作中的细节,按最高的标准要求自己,用100%的热情去做1%的事情,尽职尽责才能尽善尽美。时间是认真的,态度100%地影响到了所做的每一件事,不管你的年龄、地位、性别和收入是什么样的,积极的态度都能在你和别人的人生中引发不可思议的变化。后来直至现在,当我发现态度决定一切的时候,我已经能够开始一个绝妙的人生旅程!

篇16:我是怎样成名的杂文随笔

我是怎样成名的杂文随笔

孙坚,字文台,吴郡富春人,据说是孙武的后代,当然他还有一个更著名的身份,那就是孙策和孙权的老爸。

孙坚是怎么出名的呢?换句话说,他是怎么从一个籍籍无名的小子变成一个有点名气有点影响力的人呢?

至关重要的一步是在他十七岁时发生的,这一年发生了什么事呢?

十七岁那年,孙坚和他父亲坐船去钱塘,也许是去转亲戚,也许是去旅游。正好碰到十几个海贼抢劫商人的财物,抢完之后在岸上分赃。

孙坚一看机会来了,便对父亲说:“此贼可擒也。”提刀上岸,放声高喊,装做指挥千军万马的样子,没想到这伙贼还真被他给吓跑了。

原来这伙海贼还以为是官兵到了,丢下财物就逃跑了,孙坚追上去还杀了一个海贼。这个应该是空城计的翻版吧,不过比诸葛亮的空城计早了几十年。

这下孙坚在郡县里名声大噪,被举荐为校尉。后来会稽有个盗贼许昌造反,自称“阳明皇帝”,聚众数万。

孙坚和郡司马招募勇士一千多人,会合州郡攻破了这伙盗贼,斩杀了许昌和他儿子许韶。刺史臧旻上表奏其功,让孙坚做了盐渎丞,后来又做了盱眙丞、下邳丞。

从孙坚的成名史可以看出,想要成名首先还是要有真本事,也就是你至少得在某一方面有真才实学。

如果孙坚一点功夫都不会,他怎么敢冲上岸去,最后还反杀了一个海贼。

其次你还得聪明,能看清形势,孙坚如果盲目冲上去,很可能会被海贼砍成肉酱。但他巧妙的用了空城计,既把海贼吓跑了,自己又安然无恙。

这些都具备了,最后还需要有点运气,等待一个机会。其实有实力的人很多,但有运气的人却很少,这也是为什么成功的人总是少数的`原因。

就像毛不易,一个实习男护士,因为参加了《明日之子》,短时间就成了著名歌手。当然他的音乐实力是一方面,更为重要的是他有这个机会并且抓住了机会。

还有杨超越,虽然实力不是很强,但运气太强大了,堪称运气之神附体。以至于除了她,我还真不了解“火箭少女101”的其他成员。

不过运气这种东西不是我们所能掌控的,我们所能做的就是做好所有准备迎接机会之神的降临。

篇17:我是正能量人杂文随笔

我是正能量人杂文随笔

或许在别人眼里我不算什么,或许有太多的人都在笑语我弄腔作势。我只是一个再平凡不过的人,甚至是个手笨做活不够精湛的人。可是我有着满腔热情的正义感,有一颗执着真诚专情的爱心。虽然没有那些英雄和道德模范的感人故事和崇高的精神。但是我起码是个有良心的人,现在的社会有太多的`不知恩没良心的人。只图利不图情,只看钱不讲信,只为已不帮忙。朋友们面前酒桌上一套,酒饭后又一套,亲戚们面前当面喊着亲切;背后心里一点没有你。有钱时,全聚拢到你身边;没钱时,人走茶凉躲离你。良心何在?你帮助他时,满嘴感恩,你需要他时,满嘴推辞,感恩何在?

我看不惯那些逢场作戏,虚情假意的势态那才叫弄腔作势。我喜欢坦坦荡荡做人,虽然我没有能力做个帮助到他人的人,但是我会尽力去帮助,我喜欢跟正能量的人接触,热爱他们的正能量传递给我。我做不了救世主,可我凭着良心去善待身边每一位人。如果我的一点付出和举动能够帮到需要的人,我会感到非常快乐与成就。

人心换人心,谁待我如何?我待谁如何!我不会一次次让耍聪明的,高傲不善待我的人认为我是一个无知,无能的傻瓜。你待我如友,我待你如亲,你待我如亲,我待你如命。你的一份真诚会换来我对你的十份真诚。若是你待我如石,那么我待你如冰,你待我如冰,那么我待你如空气,同时我还会在心里默默感谢你待我的态度教会我如何分辨真假人心,如何不去伤害还能拥有一切。

这社会不需要用多么激情澎湃的和辉煌感人的时刻成就英勇伟大的人,只要做一个爱国爱家爱身边人的善良人,拥有一颗不贪婪不私欲的正能量心。堂堂正正,坦坦荡荡做好每件事做好每天的你,一切平淡平凡的都会自然而然地成就伟大的你,你正能量的坚持能让你成为刻苦为国创造的爱国的科学家,你正能量的坚持能让你融化脾气去爱家每个成员,你正能量的坚持能让你拥爱的传递去帮助身边人!看起来很简单但能坚持做下去真的很难!那么就从一个小事做起,一点一滴地坚持成为大的成就吧!从我做起,从我向你做起,去爱的传播正能量的力在自己的朋友圈成就下自己吧!

小溪一点,在同一频率上等待你的共振!

篇18:我是所谓的普通人的杂文随笔

我是所谓的普通人的杂文随笔

我是所谓的普通人,面容平庸,家境普通,学习一般,人生也平淡无奇,呵,真的是枯燥呢。

学习一般的我高分考上了我们市最好的技校,真的是讽刺呢,随意选了个广告设计,啊,最痛苦的基础课程——素描、速写、色彩,还有各种构成,设计。然后是软件,Ps、Ai、Flash、Pr、Ae等。真的,要疯了。

大专的'五年,说实话,觉着很忙碌,加入学生会宣传部,不是画画就是写字,还随着学院奔波,各地去考试;也觉着寂寞,可能大多数同学连我的名字都叫不上,我除了身高没有任何起眼的地方。其实还是我忒自傲了,觉着他们幼稚,难道不幼稚吗,男生打架斗殴,女生勾心斗角,校园暴力真的是习以为常了。

我最喜欢的就是给寝室的女孩们讲故事或者听她们讲故事,觉着那种时候最美好了。然后调度,我换到了一个阴阳怪气的寝室。还好,有个不错的假小子,喜欢陈奕迅,也愿意陪我徒步,像潜入砖厂啊。

大学就生疏了,一周没几节课,我身旁的五个女孩,一个是邋遢鬼,坐在我后座;一个咋呼鬼,坐在我旁边,其他人不是很知道,是咋呼鬼的朋友。像假小子就没有来上过课。

原寝室的女孩,我和大脸专升本,一个大专,三个退学。

现在,连毕业论文还有设计都搞完了,明天要打包给老师了。

篇19:我的邻居是大款杂文随笔

我的邻居是大款杂文随笔

上班走在路上,忽听一声亲切的呼唤:“小刘!”回头一瞧,是我那久未谋面的前邻居。“好久不见,搬哪了?”他依旧笑容可鞠:“大北面买块地,这一年多在那里种园子,自产自用,田园生活。”我羡慕地咂咂嘴:“有钱就是好,想往哪搬往哪搬。”他笑着说:“有钱没气质,被邻居嫌弃呢。”“哈哈……”对视一眼,那相处过的旧时光,如水般柔柔地淌过。

几年前,我家楼上换了新邻居,还未入住,就被我嫌弃过两次。第一次是装修,我不堪其扰,物业查了电话,不管不顾地打过去,接电话的人倒是很谦和,一个劲儿道歉,认真地落实好我上下班时间,放慢了他装修的`节奏。

第二次是他家漏水,滴滴答答的水滴越落越急,汇成小河淹没了我家厨房。我赶忙打电话过去。邻居说在外地,一时半会儿回不来,干脆让装修工人送家门钥匙给我,让我全权代劳,找工人修理。我有些郁闷,这人,咋脸这么大。房子是他的,我凭什么搭人搭钱搭时间啊,郁闷归郁闷,也还真没啥好办法,修吧。

没想到,脸大的事情还在后面呢。等他搬来,我家的门时不时地便会被敲响。一天晚上大约十点,家门咚咚地响起,打开门来,一张风尘仆仆却满面笑容的脸,映在楼道昏黄的灯光下,“不好意思,回来晚了,房车没地方停,您能不能挪下车,让我停到楼下?”我一听,有些恼,敢情房车就是车,我的车就不是车?斜了他一眼,我没好气地说:“那我停哪儿?”“有地方有地方,对面正好有个小车位,你的车可以停,我的挤不下。”我一口气没上来,这啥意思,明摆着嫌我占地方大了,哥们,你是上门求我呢好不?我不满地拉着脸,一万个不乐意,这时一袋鲜红的新疆大枣塞到我手里:“我从新疆刚回来,尝尝吧,邻里邻居的,少不了麻烦你。”“哎呀,不用不用。”这灰人,倒整得我不好意思了,迅速拿起车钥匙,麻利地下楼挪了车。

一天晚上,我正陪女儿做作业,家门又被咚咚敲响,我贴猫眼一瞧,又是邻居一家,打开门,几张焦急的面孔,让我感觉很好奇:“怎么啦?”“唉,我家钱掉到你家空调机箱上了。”“啊?”我忍不住笑出声来,什么情况,逗死人了。邻居夫妻没搭话,冲进门打开我家窗户,从外挂的机箱上拾起几张百元大钞,而后就往楼下跑,我和女儿探头望向窗外,楼下车灯鋥明瓦亮,邻居夫妻和另外几人正满地捡钱,我俩不禁笑成一团。第二天,看到邻居,我打趣地说,你家钱多的溢出来了?要是没地方,我给你腾个柜子。邻居满面通红,不好意思地连说打扰,头也不回地跑了。

那时候的感觉,邻居就是个土大款,人傻钱多,我等小民虽然清贫得要死,但清高得要命,哪里会高看他。

直到有一天,有两个红脸蛋的甘肃小孩敲响我家的门,说考到兰州城里上中学了,专程来看看一直资助他们上学,还帮他爷爷看病的郝叔叔,我才知道邻居在帮扶贫困家庭,心中不禁万分感动。当我热心地领着敲错门的孩子去到他家,激动地向邻居表达敬意时,邻居却并没有我想象中的豪言壮语,只是很平淡地说:“哦,我一直在扶贫,快二十年了,帮了很多这样的家庭,这没什么。”那一刻,我觉得,有这样的邻居,很荣幸。

转眼间,楼上已换了新邻居,和其它邻居一样,既不相识亦不打扰,反而让我觉得无趣。有时会特别怀念,那些被邻居骚扰的日子,那个有情有义、互帮互助、生动而有趣、特有邻居味儿的好邻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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