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

时间:2023-07-19 03:40:44 作者:柏邦妮的小书架 综合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导语】“柏邦妮的小书架”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7篇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下面是小编整理后的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篇1: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

以单位买全社保为准,计算如下所示:

医疗保险:个人承担2%,单位承担8%;

养老保险:个人为8%,单位承担12%;

失业保险:个人为1%,单位承担2%;

工伤保险:个人无,单位1%;

生育保险:个人无,单位1%;

公积金:个人3.5%,单位3.5%。

而工伤和生育保险的费用均由单位承担。

工资为6000元每月,那么其需要交纳的保费为:

医疗保险:6000*2%=120元,单位6000*8%=480元;

养老保险:6000*8%=480元,单位6000*12%=720元; 450

失业保险:6000*1%=60元,单位6000*2%=120元;

工伤保险:个人无,单位6000*1%=60元

生育保险:个人无,单位6000*1%=60元

公积金:6000*3.5%=210元,6000*3.5%=210元。

因此个人总计为:870元,单位总计为:1650元。

计算的数据可能会与实际的有出入,但计算的方式是这样的.

篇2:北京市社会保险缴费比例怎样

如题,北京市社会保险缴费比例一览表。

北京社保缴费基数计算如下:

北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7086元。按照北京市社会保险的相关规定,现就统一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7086元。

2. 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1258元。

3.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4960元。

4.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4252元。

5.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834元。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

[20北京市社会保险缴费比例一览表,刘国辉律师]

篇3:山西省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根据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山西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企业职工个人月缴费基数的上下限确定。6月8日,省人社厅发布数据,缴费基数上下限分别为2448元、12242元。

,我省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8969元,以此作为我省20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职工本人20度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2014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2014年1月至12月,以2448元作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工资基数;高出300%的,以12242元作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工资基数。

20,我省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标准已确定。2014年1月至12月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月缴费基数分为三档,分别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100%、60%和40%,即4081元、2448元和1632元,对应金额为9794.4元、5875.2元、3916.8元。

省人社厅提醒,山西省人力资源市场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养老保险的代理人员,需于2015年6月15日至8月31日到山西省人力资源市场一楼6号窗口,书面确认2015年缴费档次和金额。确认时需提供:个人代理手册、养老保险代理合同、中国银行卡。

此外,从2015年7月到6月,灵活就业医疗保险缴费标准预计为2700元,省人才市场将按医疗保险代理合同约定的月份扣款,参保者需确保晋商银行卡中余额足够扣款。

篇4:北京市工伤保险缴费比例

北京市工伤保险缴费比例

北京市将调整工伤保险费率,对于有些费率或将上升的行业,则采取“就低不就高”原则仍按现行标准执行。

工伤保险基准费率细化为八类

按照工伤风险程度,目前北京市将各行业用人单位划分为三个类别,分别执行0.5%、1%、2%左右的行业差别基准费率。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近日联合发布,从今年7月后,北京市工伤保险费率将调整,届时将由现行的三类细化为八类,风险程度最低的有社会团体、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等,最高的多为矿采行业。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调整实现了工伤保险费率的“总体降低”,最低行业基准费率由0.5%降至0.2%,最高行业基准费率由2%降至1.9%。由于工伤保险是由企业缴纳,所以此举对企业是一大利好。

费率随事故率上下浮动

根据新规定,在新的费率政策正式实施一至三年内,北京市将对工伤保险基金收支情况进行监测和分析,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原则制定工伤保险费率浮动管理办法,并确定每个行业内的费率档次。

用人单位工伤保险支缴率等相关指标均将纳入监测,每一至三年核定是否浮动,对符合浮动条件的用人单位,每次可上下浮动一档或两档。

其中,一类行业将被分为三个档次,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以向上浮动到基准费率的120%、150%;二类至八类行业将分别被分为五个档次,在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以分别向上浮动到基准费率的120%、150%,向下浮动到基准费率的80%、50%。安全生产环境良好、事故率低的参保单位可以适当下浮工伤保险费率,否则也将适当上浮。

参保企业执行“费率就低”原则

本次调整后,北京市工伤保险费率水平将整体下降,但部分高危行业费率或将上升。如果调整后的缴费费率低于现行费率,就按调整后的缴费费率执行;如果调整后缴费费率高于现行水平,那就仍按照现在的费率执行。

与现行水平相比,调整后北京市工伤保险平均费率将从0.48%降至0.45%。但工伤职工享受的待遇保持不变,仍保持原有水平。

此次费率调整自2015年10月1日起开始执行,但考虑到新旧行业工伤风险分类比对和工伤保险信息系统升级改造等因素的影响,此次调整将于今年7月1日前完成。7月1日之前,各缴费单位仍按现行水平进行缴费;7月1日后,将按照新的缴费费率测算,从去年10月1日起到今年7月1日前多缴纳的保险费,将用来抵以后的费用。

工伤认定标准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办理条件

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通知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及其参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并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注: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办理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身份证明材料(二代身份证或户口本)。

注: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办理流程

1、电话申报

用人单位应当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通过电话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进行电话申报。

2、书面申请

申请人携带申请材料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

3、审核材料

社保部门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如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4、认定申请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北京市工伤保险缴费比例20]

篇5: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比例

根据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18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我市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和相关待遇计发标准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7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以下简称当期缴费年度),市本级参加企业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为:用人单位以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但人均月缴费基数不得低于2900元;职工以本人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但月缴费基数上限不得高于16800元,下限不得低于2900元。

二、未在用人单位参加企业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市本级基本养老保险的,当期缴费年度月缴费基数分四档:第一档为16800元;第二档为5600元;第三档为3089元;第四档为2900元。当期缴费年度内,上述参保人员可以在以上四档缴费基数中任选一档基数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三、未在用人单位参加企业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市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住院基本医疗保险)的,当期缴费年度月缴费基数为2900元。

四、2016年8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市本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缴费年限缴费基数为3507元。

五、当期缴费年度内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人员,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为5600元,计算当年实际缴费工资指数的基数为67200元。

六、当期缴费年度内全市女职工生育一次性营养补助费计发标准为1403元。

七、溧阳市和金坛区、武进区可根据省市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当地的具体调整办法,其中武进区的调整办法需报市审核同意后施行,其他地区的调整办法报市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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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6:社会保险的种类有哪些,社会保险的缴费比例是什么?

一、社会保险的种类

社会保险包括的险种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生育保险。

部分省市正在试行推出:农(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农(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地方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等。

二、各险种的缴费比例

缴费工资的界定:法规规定:参保人的缴费工资是个人的实际工资额,但缴费上限不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的三倍,下限不低于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

1、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是缴费工资的18%,其中单位负担10%,个人负担8%。

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缴费工资的2%,由单位负担,个人不负担。

3、工伤保险是缴费工资的1-1.5%,按工作工种的危险程度定缴费比例。由单位负担,个人不负担。

4、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缴费工资2%,由单位负担,个人不负担。

5、生育保险是缴费工资的0.5%,由单位负担,个人不负担。

[社会保险的种类有哪些,社会保险的缴费比例是什么?]

篇7: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个人和单位分别是多少?

如题,2012年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个人和单位分别是多少?

[2012年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比例是多少?个人和单位分别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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