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社保缴费基数比例标准

时间:2022-11-27 07:39:53 作者:小春日和 综合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小春日和”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9篇葫芦岛社保缴费基数比例标准,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后的葫芦岛社保缴费基数比例标准,欢迎阅读与借鉴。

篇1:葫芦岛社保缴费基数比例标准

单位缴费

1月至12月的缴费基数:

最低缴费基数:2019元

最高缴费基数:10095元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单位:20%;个人:8%

医疗保险单位:7%;个人:2%

失业保险单位:1.3%;个人:0.7%

生育保险单位:0.7%;个人:无需缴纳

工伤保险单位:0.5%-2%(行业风险);个人:无需缴纳

缴费方式:

1、前往社保卡合作银行缴费(社保卡上有注明)

2、前往社保卡经办机构缴费。

缴费流程:

查询当月应交数据-按时转账至社保费账户-提前到服务大厅打印收据

缴费地址:

省、市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在葫芦岛市人力资源及社保障局办理;

区工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在区社保机构参保

葫芦岛社保局一览

个人缴费

201月至12月的缴费基数:

从2016年1月1日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的自由职业人员以3365元的60%和100%作为月缴费基数,个人可自主选择。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20%

医疗保险:4.6%

缴费方式:

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商业银行、邮储银行各网店办理缴费。

缴费流程:

将社保费用存入银行自行绑定的代扣银行卡或存折中即可

缴费地址:

个人户籍所在区社保服务中心

[葫芦岛社保缴费基数比例标准]

篇2:关于烟台社保缴费标准缴费基数及比例

据了解,20XX年度山东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口径)为63562元,烟台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以此为依据。今年最低缴费基数取20XX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烟台最低缴费基数3178元,最高缴费基数取20XX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即63562/12*300%=15890,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月最低缴费基数为3178元,月最高缴费基数为5297元。

2017烟台社保缴费比例

2017烟台社保缴费基数上限为15890元,下限3178元。那么,社保缴费比例是多少?据悉,目前烟台市企业社会保险缴费比例为养老保险26%(单位18%,个人8%)、医疗保险9%(单位7%,个人2%)、失业保险1%(单位0.7%,个人0.3%)、生育保险0.5%(单位缴纳)、工伤(由单位缴纳,标准费率为:一类0.24%、二类0.48%、三类0.84%、四类1.08%、五类1.32%、六类1.56%、七类1.92%、八类2.28%)。

要提醒的是,根据规定,最低基数的调整由社保部门计算机系统进行统一调整,企业不需要再次申报。也就是缴费基数在2910元至3178元之间的,将会统一调整到3178元。至于最高社保缴费基数,原缴费基数为1459元,要进行上调的,由企业在9月底前向社保部门进行书面申报。

篇3:雅安社保缴费基数比例标准

20雅安社保缴费基数比例标准

各县(区)社保局、参保单位、个体参保人员:

四川省统计局《关于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公告》,公布了我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以下简称“省平工资”)为60520元;雅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公布我市20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通知》,公布了2015年我市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市平工资”)为42533元。现就我市社会保险经办业务使用省、市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社会保险费征缴

(一)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1.用人单位(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申报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20省平工资的300%和40%执行。

2.个体参保人员申报缴费基数标准分别按2015年度省平工资的40%、60%、80%和100%执行

3.由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向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衔接的`人员,可按个体参保人员缴费标准一次性趸缴符合正常参加城乡居保缴费年限的养老保险费(附件2)。

4.符合川人社发[2015]158号文件规定的个体中断补费,20递交申请的可由个人选择按2015年度省平工资的60%-100%为基数,20%为缴费比例,一次性补缴中断年限养老保险费。

(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公务员医疗补助

1.用人单位(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申报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2015年度市平工资的300%和80%执行(附件1),单位退休人员补缴标准按雅人社发〔2015〕36号文执行。

2.城镇灵活就业人员2017年缴费基数按2015年度市平工资执行;从2016年7月起,养老保险新退休人员,涉及医疗保险退休一次性补费的,属20的部分,月缴费基数按3296元执行,属20及以后的部分,月缴费基数按3544元执行(附件2)。

3.2017年度城镇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标准为260元(附件2)。

(三)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用人单位(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申报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标准,分别按2015年度省平工资的300%和60%执行(附件1)。

(四)失业保险

用人单位(包括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及其职工申报缴费工资下限标准按2015年度市平工资的60%执行,上不封顶(附件1)。

(五)社会保险费补差

用人单位1-6月期间已申报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与上述标准有差额的(只涉及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社保经办机构统一调整,经用人单位确认后,由用人单位在9月30日前足额缴纳;其中变更了用人单位的职工,其差额分别由变更前后的用人单位以及职工足额缴纳。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1-6月不补差,从2016年7月起按新标准执行。(附件1)。

二、其他事项

(一)社会保险费率调整

1.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调整

根据四川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从2016年5月1日起至4月30日,我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率从20%降低至19%。

2.失业保险费率调整

根据四川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通知》,从2016年5月1日起,我省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从1.5%降至0.6%,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从0.5%降至0.4%,降低费率的期限暂按两年执行。

(二)做好就业失业登记

用人单位在申报人员变动前应先在就业部门做好就业失业登记,经其核定盖章后方可申报参保人员变动。

(三)社会保险费缴纳

用人单位从2016年7月起,应严格按社保机构核定的应缴金额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请勿多缴,不得少缴。2016年6月及以前的费用尚未清算的,各用人单位应在2016年7月及时与社保机构对账,及时足额缴清社会保险费;未缴清各项社会保险费的,从2016年8月起将继续按照规定征收利息并加收滞纳金。

(四)实施社会保险费银行代扣代缴

1.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费银行代扣代缴

各社保机构应逐步开展社会保险费银行托收业务。用人单位自主选择代扣银行后,与社保机构、代扣银行签署三方代扣代缴协议。社保机构将根据核定的征收计划,委托相应银行按月直接从单位指定账户中划缴社会保险费。

2.个体参保人员社会保险费银行代扣代缴

我市个体参保人员应与社保机构签订社会保险费代扣代缴协议,从签订协议次年起实行银行代扣代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

雅安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2016年6月27日

篇4:宿迁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

据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省厅《关于发布2016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184号)及江苏省、宿迁市统计局公布的江苏省和宿迁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对2016年度社会保险基数进行调整。

宿迁市参保企业及其职工(含个体工商户)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6800元,比2015年度增加1354元,增幅达8.8%;月缴费基数下限市直2550元、县区2400元,宿迁市月缴费基数下限与2015年度持平。

这是养老保险制度实施以来,年度缴费基数下限首次出现没有上调的情况,也是宿迁市为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的新举措,预计全市全年将为7600多家参保实体企业减轻用人成本7.8亿元。

2016年宿迁社保缴费比例最新调整

养老保险:公司缴19%,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1%,个人缴0.5%;

工伤保险:公司缴0.4%,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5%,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7%,个人缴2%。

具体社保政策建议工作日时候具体咨询宿迁社保中心。咨询电话12333。

宿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114号

电话:(0527)84359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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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西宁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

按照《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社部20号令)和省人社厅《关于公布全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等有关事项的通知》(青人社厅函〔2016〕314号)等有关规定。

根据省统计局近日公布的统计数据,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61868元/年(月平均工资为5156元)。

按照规定,全市参保单位职工各项社会保险(职工养老保险、职工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3094元/月(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最高缴费基数为15468元/月(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

20西宁各项社会保险各参保单位以职工上年度应发工资总额的月平均数作为缴费基数申报,工资低于最底缴费基数的按最底缴费基数核定,工资高于最高缴费基数的按最高缴费基数核定。

2016年西宁最新社保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20%,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5%,个人缴0.5%;

工伤保险:公司缴0.4%,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5%,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6%,个人缴2%。

具体社保政策建议工作日时候具体咨询西宁社保中心。

西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西宁市城中区民主街5号

电话:0971-8243340

篇6:福建社保缴费基数比例

福建社保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费增加了60元

201月1日起,福建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月缴交养老保险费将比以往增加60元,月缴交养老保险费基数按1600元执行。

社保缴费包括哪些?

社保缴费比例由个人缴费和单位缴费组成,社保缴纳额度每个地区的规定都不同,基数是以工资总额为基数。由于养老、工伤、医疗、生育、失业等社保5大险种的缴费基数与待遇补偿基数均与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相挂钩,因此,平均工资水平的提高,会带来各社保险种的调整。

缴费比例

一、养老保险

1、个人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最低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60%;最高数为上年全市职工工资的300%)的8%缴纳。

2、单位缴费根据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22%缴纳。1月1日起,人社部将个人养老账户的规模统一由本人缴费工资的11%调整为8%。此前的政策是个人缴费全部和单位缴费的3%计入个人养老账户,单位缴纳的19%划转为社会统筹,而新政策将单位缴费的3%也划入社会统筹用来解决养老空账问题。

二、医疗保险

以北京市为例,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

三、失业保险

单位1%,个人0.2%;

四、工伤保险

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在0.5%~2%之间;

五、生育保险

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交钱。

六、公积金

以北京市为例,公积金缴费比例: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但原则上最高缴费额不得超过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10%。下半年起,北京市统一规定所有用人单位按工资的12%办理缴纳住房公积金。单位和个人都是工资的12%。

篇7:贵阳社保缴费比例基数

贵州省公布了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8396元/年(3199.67元/月),按照最低档即60%计算,贵阳市社保缴纳基数为1919.8元,上限9599元,贵阳市单位与个人具体缴纳也已出台,标准如下:

类别 缴纳比例 缴纳金额(最低档即60%)

单位 个人 单位 个人

养老保险 20.0% 8.0% 383.96 153.58

医疗保险 7.5% 2.0% 143.99 38.40

失业保险 2.0% 1.0% 38.40 19.20

生育保险 0.4% - 7.68 -

工伤保险 0.6% - 11.52 -

大病保险 - - - -

合计 - - 585.55 211.18

据西南农业人才网计算,贵阳市单位缴纳社保的最低标准(60%)企业缴纳部分为585.55元,个人缴纳部分为211.18元。其中大病保险(大额医疗补助)应当在每年1月30日前足额缴纳全年的大额医疗补助费(单位和个人各48元)。与20相比,养老保险201-6月补扣将在7月结算时一并进行,单位需要补扣281.28元,个人需要补扣112.51元,共计393.79元。

灵活就业(个人)参保人员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共分五个档次,最低缴费基数为2012年省岗平工资的60%,即1919.8元,最高缴费基数为2012年省岗平工资的100%,即3199.67元。另外,灵活就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基数按照2012年省月岗平工资3199.67元缴纳,具体为35岁以下缴费比例为3.4%,月缴108.79元;35岁以上缴费比例为4.4%,月缴140.79元。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需改变缴费基数的,请于今年7月20日前到贵阳银行营业网点或社保经办机构办理,详情请咨询劳动保障咨询热线12333。

近日了解到,2015贵阳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及贵阳社保缴费比例最新消息。7月1日起,贵阳市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最低缴费基数为1616.23元,最高为12121.75元,比上年度分别上调156.7元、1175.26元。贵州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8487元,月平均工资为4040.58元。调整后,参保职工月工资低于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0%的,以1616.23元作为社保缴费基数;超过20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12121.75元作为缴费基数;在20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0%至300%之间的,以实际工资额为缴费基数。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单列,最低按2014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3232.47元)、最高按300%(12121.75元)进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新缴费基数从2015年1月起执行,参保单位职工1―6月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差额部分,将于7月进行一次性补收。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新缴费基数从2015年7月起执行。这是2015贵阳社保缴费基数调整及贵阳社保缴费比例最新消息。

贵阳市调整20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最低缴费基数为1616.23元,最高为12121.75元。

2014年度贵州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8487元,月平均工资为4040.58元。调整后,参保职工月工资低于2014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0%的,以1616.23元作为社保缴费基数;超过2014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以12121.75元作为缴费基数;在2014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0%至300%之间的,以实际工资额为缴费基数。

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单列,最低按2014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80%(3232.47元)、最高按300%(12121.75元)进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新缴费基数从2015年1月起执行,参保单位职工1―6月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差额部分,将于7月进行一次性补收。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新缴费基数从2015年7月起执行。

灵活就业人员(个人)的养老保险缴纳,可根据本人的经济承受能力,在1616.23元至12121.75元之间选择任一数额作为缴费基数。其基本医疗保险新缴费基数统一为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040.58元,35岁以下人员缴费比例仍为3.4%,每月137.38元;35岁以上人员缴费比例仍为4.4%,每月177.79元。

此外,市社保中心提醒,已经开通贵阳社保网上办事大厅的参保单位和灵活就业个人,无需前往社保经办机构,可自助在线申报办理缴费基数变更业务。

篇8:南昌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

南昌市社平为4777元/月。养老保险、失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2547元/月,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2867元/月。

根据相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但对于收入过高或过低的人群,还相应地设定了缴费基数的上下限,即职工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低于下限的,以下限作为缴费基数;高于上限的,以上限作为缴费基数。月平均工资在上下限之间的,则按本人实际工资收入确定缴费基数。

按现行政策:

一、以全省上一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4777元/月;

二、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为2547元,上限为11556元;

三、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为2867元,上限为12648元。

南昌最新社保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9%,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5%,个人缴0.5%;

工伤保险:公司缴0.4%,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5%,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6%,个人缴2%。

具体社保政策建议工作日时候具体咨询南昌社保中心。

南昌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

地址:南昌市子固路12号

办公室电话:0791-6614890

篇9:扬州社保缴费基数及比例

据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根据省厅《关于发布2016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184号)及江苏省、扬州市统计局公布的江苏省和扬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对2016年度社会保险基数进行调整。

根据省要求和《关于发布2016年度扬州市社会保险有关基数的通知》(扬人社〔2016〕213号),市区企业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上限按16800元执行,缴费工资下限按2550元执行;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工资下限按2732元执行。

根据社会保险法等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按职工工资总 额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且职工申报基数应在缴费工资上下限范围内。缴费基数与社会保险待遇挂钩,为维护职工权益,每年省、市根据社会平均工资的增长而调整 最低缴费基数,是参保人员提高社保待遇、分享经济发展成果的重要体现。

2016年扬州社保缴费比例最新调整

一、企业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下调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关于阶段性降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的通知》(苏人社发〔2016〕203号),两年内阶段性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9%,个人缴费比例仍为8%,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比例仍为20%。

二、实施工伤保险八类费率,暂按“费率就低”原则执行

根据《关于调整扬州市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通知》(扬人社〔2016〕157号),工伤保险费率由原来三类(0.6%、1%、1.2%)调整为八类行业基准费率(0.6%、0.8%、1.0%、1.2%、1.4%、1.6%、1.8%、2.0%)。各用人单位按新基准费率缴费时,除劳务派遣企业和优先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外,暂按“费率就低”原 则执行,即:调整后缴费费率低于现缴费费率的,按调整后缴费费率执行;调整后缴费费率高于现缴费费率的,按现缴费费率执行。市区劳务派遣企业向单类别工伤 风险行业派遣用工的,应经备案确认后,按所派遣用工单位的行业类别基准费率执行;向两类及以上工伤风险行业派遣用工的,统一按1.2%的基准费率执行。

养老保险:公司缴19%,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1%,个人缴0.5%;

工伤保险:公司缴0.6%,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5%,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9%,个人缴2%。

具体社保政策建议工作日时候具体咨询扬州社保中心。咨询电话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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