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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动机及其治理对策研究
1引言
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现象是当今许多国家所面临的问题。以往的文献普遍将盈余管理视为机会主义行为,近期的研究发现了盈余管理的其他一些动机,比较典型的有降低交易成本的动机、获得比较业绩优势的动机以及对市场预期做出理性反应的动机等,这些研究发现为我们治理盈余管理提供了基础。
2机会主义动机
机会主义动机是指管理当局在追求自身利益的过程中会采取各种手段,有目的、有策略地对信息加以筛选和歪曲,不惜损害公司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根据盈余管理机会主义动机具体目的的不同又可以进一步细分。
2.1以误导资本市场为目的的机会主义动机
60年代以前的会计文献普遍认为,公司管理当局能够随心所欲地进行盈余管理,从而欺骗投资者。但是,60年代提出的有效市场理论则认为,由于存在信息竞争,投资者不总是受会计盈余的瞒骗。自70年代以来,研究者一直试图对这两个相互矛盾的观念进行实证检验,但结论之间存在较大的分歧。
尽管实证研究的结论相互矛盾,但是上市公司运用盈余管理欺骗投资者的事件却不断发生。例如,我国资本市场中发生的琼民源事件、红光实业事件以及银广夏事件等,表明上市公司以误导资本市场为动机的机会主义行为确实存在,并且资本市场的参与者确实在相当长的时间内未能识破他们的盈余管理行为。
2.2建立在以会计数据为基础的契约上的机会主义动机
在契约论的框架下,企业可以被视为其利益相关者(如股东、经理、债权人、雇员以及政府机构等)之间的一组复杂契约关系的连接点。企业的每一个利益相关者都明白,他们的自身利益有赖于企业的生存与发展,但是他们之间又存在利害冲突,他们为了牟取私利又有采取减少企业价值和生存机会的动机与行为,试图将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占为己有。
会计盈余在订约中的作用、契约的不完善以及监督成本较高会诱使经理人员运用盈余管理牟取私利,从而使得盈余管理行为不可避免。因此,克里斯蒂与齐默尔曼将这类的机会主义定义为:经理以超过股东等外部人在订立契约时所形成的预期的方式,在公认会计准则尚未明确规定的会计处理方法上做出选择,通过这样的选择可以增加经理的财富,但却相应减少了外部人的财富。
国外已有大量的文献检验了基于债务契约和经理报酬契约动机的盈余管理,这些研究表明,报酬契约与债务契约至少是一些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诱因。由于我国目前还没有类似于西方国家的经理报酬计划与债务契约,所以我国上市公司基于这类契约的盈余管理动机并不明显。
2.3以逃避监管为目的的机会主义动机
美国银行业的规范要求银行必须满足借助会计数字表达的一定资本充足率,保险业的规范要求保险公司要符合最低财务质量标准,公用事业有史以来一直被规定收费率并且只允许赚取其投入资产的正常的回报。因此,这些公司经理有动机进行盈余管理以逃避行业监督和反托拉斯监督。
我国上市公司为避免特别处理与摘牌而进行的盈余管理的实证证据实际上也属于逃避《公司法》管制的情况。我国有些公用事业单位,人们抱怨其收费水平高,但其财务报表上的盈利并不突出,可能也采取了类似的盈余管理行为。
3降低交易成本的动机
Burgstahle与Dichev发现上市公司存在通过盈余管理将盈余微降操纵为微升或者将微亏操纵为微利的现象,他们认为上市公司这类进行盈余管理的动机是为了降低与利益相关者的交易成本。
上市公司是盈利还是亏损以及盈利是上升还是下降,确实对利益相关者的心理会产生质的影响,从而影响与上市公司的交易成本。例如,顾客愿意为盈余高的公司的商品支付更高的价格,因为公司更可能履行其所承诺的质量担保与服务义务;公司的供应商将为盈余高的公司提供更优惠的条件,不仅因为盈余高的公司更有可能为当期的采购支付货款,还因为该公司将来可能进行更大数额的采购;银行愿意为盈余高的公司提供更优惠的条件,因为盈余高的公司违约与延期偿还贷款的可能性更小;高盈余公司的优秀雇员既不太可能辞职,也不太可能为了留下来而要求更高的薪水。因此,这些公司有避免盈余下降或亏损从而降低与其利益相关者的交易成本而进行盈余管理的强烈的动机。
我国上市公司存在严重的“微利现象”与“10%现象”。盈利公司的交易成本可能比亏损公司低,这至少可以对“微利现象”做出部分解释。当然,“微利现象”还与《公司法》中关于特别处理与摘牌的政策有关。“10%现象”至少与交易成本有部分关联,即利益相关者将净资产收益率为10%作为“绩优”公司的评价标准。因此是否达到“10%”的净资产收益率不仅是对证监会配股政策的反应,而且可能是基于交易成本的反应。4对市场预期做出理性反应的动机
近期一些研究表明,公司管理当局的盈余管理行为可以由管理当局对投资者反应的理性反应得到解释。Erickson与Wang调查了换股式兼并时的盈余管理,表明收购公司在兼并之前会高报盈余,其原因是目标公司会预料到这一情况,并在就收购价格进行谈判时根据预期的盈余管理作调整。Shivakumar研究了稀释权益发行(Second Equity Offering)的情形,认为权益发行前的盈余管理不是为了误导投资者,相反却是发行公司对发行公告时预期的市场行为的理性反应。
发行公司和市场之间关于盈余管理博弈的支付矩阵。发行公司有两个战略:他们在发行公告前可能高报或不高报盈余;市场也有两个战略:他们或者相信或者不相信发行公告前的盈余被高报。每一个方格中的第一个记录是市场的支付,第二个记录代表发行公司的支付。H代表正的支付,而C代表盈余管理的成本。
如果投资者能直接观察到每一个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水平,那么盈余管理引起的均衡支付将是(0,0),即上市公司不进行盈余管理,股份将以它们的基础价值发行。然而,在现实中由于存在信息成本,投资者不能完整地观察到盈余管理的金额,因而,发行公司有偏离上述均衡的激励,可能会通过高报盈余以抬高股票的`发行价格;投资者如果考虑到发行公司的这一激励,会假设所有发行公告的公司在公告前会高报盈余,并因此会对发行公司的股票打折扣;由于发行公司不能令人信服地传递其不存在盈余管理的信息,因而发行公司会理性地高报公告前盈余(至少达到市场所期望的程度)。这使得均衡的结果是图1中的(-C,-C),它实际上是单纯战略的惟一的纳什均衡。因为盈余管理的成本不为0,这一均衡就是帕雷托无效的。
在以前,尽管我国上市公司通过盈余管理达到配股及格线的现象也很严重,但当上市公司公布配股公告时,股价一般会有较大幅
度的上升,与发达国家资本市场上的表现不一致,因此上市公司为了获得配股权而进行的盈余管理的动机不能以管理者反应假说来解释。但是自19以来,我国股市出现了“配股危机”,当上市公司公布配股公告时,股价一般会下跌,原有股东纷纷“逃权”,表现出与发达国家股票市场相似的特征。
5获得比较业绩优势的动机
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可能是为了获得相对于其竞争对手的比较业绩优势,其原因主要有:①当投资者和债权人在进行投资或信贷决策时,常常将相互竞争的公司的财务业绩进行比较;②在确定管理人员的报酬时,财务业绩可能是一个因素。
Kallunki与Martikainen调查了芬兰上市公司在进行盈余管理时考虑同行业其他公司盈余管理的程度,结论是上市公司在确定盈余管理的目标水平时,似乎主要考虑行业平均盈余变化的永久性部分,支持了比较业绩优势假说。其他一些学者的实证研究也发现,行业效应在解释盈余管理方面具有经验上的重要性。既然同一行业的公司是相互比较的公司,关于某一公司自身的非正常应计项目的水平与同一行业的非正常应计项目的水平是相关的,这一发现也支持了比较业绩优势假说(某一公司盈余管理的选择取决于它的竞争对手的盈余管理的选择)。
Bagnoli与Watts将盈余管理问题作为几个公司间的非合作动态博弈来考虑,认为在许多公司之间的业绩进行比较的压力下,为了获得比较优势,公司会仅仅因为它预期其竞争对手会进行盈余管理而管理自身的盈余。
此前的文献普遍认为由于机会主义而产生了盈余管理。上述研究为考察盈余管理的动机提供了新的视角,他们认为盈余管理产生于获得比较业绩优势的动机,而不是机会主义;或者说,如果存在机会主义的盈余管理动机,将会加剧盈余管理。然而,在不存在机会主义问题的情况下,如果公司进行盈余管理,那么在不考虑盈余管理成本的条件下,股东的状况实际上被改善了。这至少对我国上市公司与其控股股东之间的不公正关联交易行为作了部分解释,尤其是在上市公司面临亏损或面临无法达到配股及格线的情况下,控股股东往往通过关联交易“借”一部分利润给上市公司,而控股股东实际上是为了将来从上市公司的比较业绩中获得回报,例如未来将上市公司作为“提款机”。
6治理盈余管理的对策
上文分别讨论了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机会主义动机、降低交易成本的动机、获得比较业绩优势的动机以及对市场预期做出理性反应的动机等,但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往往是几种动机共同作用的结果。基于上述动机的盈余管理行为一般都与道德危机、公司管理人员行为不规范、信息不对称、监督和处罚不力、监管方式不完善等密切相关。因此,需要采取措施综合治理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
6.1建立道德评价标准,塑造良好的职业道德
盈余管理行为与公司管理当局的道德水平及道德评价标准存在着密切的关系。机会主义盈余管理行为与道德问题直接相关是容易理解的,其实降低交易成本的动机、获得比较业绩优势的动机以及对市场预期做出理性反应的动机等也属于道德问题。因为盈余管理使财务报告中掺杂了许多人为操纵的因素,财务报告的使用者很难从财务报告本身来准确地评价会计信息的质量,因而其利益会受到侵害。
在一个道德意识淡泊、公共意识低下、自我中心突出的环境下,不可能营造出高品位的职业道德。因此,需要建立适当的道德评价标准,对公司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进行评价,弘扬正气。对道德评价结果应使用奖罚手段、示范道德榜样、大众传播媒介等方式,使公司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状况始终置于各公司内部和社会公众的督导之下。
同时,加强对会计人员、企业管理人员和地方官员的教育,提高其素质,使其充分认识到盈余管理对企业长远发展的危害,从思想上减少盈余操纵的驱动意识。监管来代替市场监督从来是得不偿失,不断完善的市场机制才是遏制上市公司盈余管理之本。
参考文献:
[1]罗斯。L.瓦茨,杰罗尔德。L.齐默尔曼。实证会计理论[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1999.
[2]Zingales,I.In Search of New Foundations[J].The Journal of Finance,2000,(August):1623―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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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Burgstahler,D & Dichev,I.Earnings Management to Avoid Earnings Decrease and Loses[J].Joumal Of Ac-counting and Economics,1997,(24):99―126.
[5]靳明。从ROE的实证分析看上市公司的业绩操纵行为[J].中国工业经济,2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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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科学》・陆宇建
篇2:我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动机研究及治理建议论文
我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动机研究及治理建议论文
摘 要:近年来,一些上市公司存在的盈余管理行为,在资本市场上造成了较严重的影响,损害了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本文按照上市公司所处不同时期,对其盈余管理的动机进行了研究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治理建议。
关键词:上市公司 盈余管理动机 治理
一、盈余管理的定义
在会计理论和会计实务研究中,盈余管理问题一直受到人们广泛的关注。盈余管理通常来说是公司管理层出于自身利益,选择性的采用有利于自身规划的财务及非财务手段,改变财务报告的真实性,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已经呈现出多样化、复杂化趋势。随着近年来我国监管机构对市公司信息披露工规范性不断增强,以及广大投资者对上市公司财务报告使用程度不断提高,使得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重要性日益显现。根据上市公司所处的不同时期,盈余管理的动机也是不同的。
二、我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动机
(一) IPO上市的动机
在目前阶段下,公司融资活动偏好于股权性融资,为了满足自身发展所需资金的需要,大多数公司把IPO作为解决资金问题的第一选择。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主板上市的上市公司盈利标准为: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按照《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在创业板上市的公司盈利标准为:最近两年连续盈利,净利润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且持续增长;或者最近一年盈利,且净利润不少于500万元,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少于5000万元,最近两年营业收入增长率均不低于30%。中国证监会根据申请在主板市场和创业板市场的公司规模及行业性质不同,对盈利性及成长性分别提出了要求。但无论是在主板还是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能否上市及募集资金规模的大小,获利能力均是最关键的因素之一。企业进行IPO申报时,需要提供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基本财务资料。因此,为了获得上市资格,特别是申请在创业板上市的中小型企业,在盈余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尤为突出。经过粉饰的盈余不仅有助于公司获得股票发行上市的资格,还可以提升企业的股票定价水平,以最大限度从证券市场筹集到资金。
(二)避免被实行退市风险提示和暂停上市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上市公司最近两年连续亏损(以当年经审计净利润为依据)其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在股票名称之前加*ST符号。如果最近三年连续亏损将暂停其股票上市,如在期限内未消除亏损状况,则终止其股票上市退出证券市场。上市公司被处以退市风险提示后,不仅会受到管理层更加严格的监管,还会加大筹资难度,增高筹资成本,同时影响其股票投资价值。为避免最近两个会计年度连续亏损,被特别处理避免的情况发生,一些业绩较差的上市公司就会采取调整对不同会计年度之间的盈余进行管理。因此,我国证券市场出现了“第一年巨亏第二年扭亏”避免被实行退市风险提示和“连续两年巨亏第三年扭亏第四第五年又亏”避免被终止上市的现象。这种操作带来的结果,使许多本该暂停上市或退市的公司能在证券市场长期存在。并且为实施盈余管理所采用债务重组、资产重组及各种会计手段和处理,造成对公司基本面有重大改变,产生巨大的想象空间。在信息披露不透明、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二级市场上投资者盲目跟风,带来了巨大的投资风险。
(三)上市公司进行股权融资的需要
上市公司股权融资的手段包括:公开发行、非公开发行和配股三种手段。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开发行要求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并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不低于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依据。非公开发行虽然对盈利性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在审核结果来看,对公司业绩情况、行业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等也重点关注。并且参与非公开发行得投资者特定为不超过10名(包括上市公司大股东在内),设定一或三年的锁定期。因此一般来说,敢于提出非公开发行计划、并且已经被特定投资者所接受的上市公司,通常会有较好的成长性,公司基本面、盈利能力及股票二级市场价格在未来将会发生质的飞跃。通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越高,上市公司在股权融资过程中的盈余管理程度就越高。
(四)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的要求
在资本市场中,投资者较普遍使用上市公司会计信息对股票进行估价,公司的盈利情况作为对公司基本面有重大利好事件,在二级市场上得到了投资者的广泛认同,这使得管理当局产生利用盈余管理来影响公司股票价格表现的动机。当前我国的股权分置改革已经基本完成,限售股解禁与减持行为也在不断加速进行之中,中国资本市场的全流通时代已经到来。在大小非减持过程中,容易产生新的基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了实现其市值管理的需要而进行的盈余管理行为,损害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五)委托代理目标的实现及管理层股权激励的需要
上市公司与股东之间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管理层的利益往往与一定的业绩指标相联系,管理层为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有动机利用会计政策的选择等进行盈余管理,同时,我国会计准则的不完备性为管理层利用盈余管理实现其自身利益提供了可能。股权激励作为约束管理层行为的手段,使代理人、委托人的利益趋于一致,从而使得代理人为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进行盈余管理的目的与为委托人利益最大化进行盈余管理的目的相一致。
就目前推出股权激励方案的上市公司来看,股权激励方式主要选择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按照自身情况设置行权条件。从股权激励的方式来看,若管理层要行使股权激励的权利必须要满足股权激励条件。为了衡量管理层在企业经理管理中的努力程度,股权激励方案中一般都会设计某种形式的业绩标准为行使股权激励的条件,通常是以净利润指标作为衡量业绩标准。因此,股权激励方案的推出即存在了管理层盈余管理动机的可能。
三、对我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治理建议
(一)对上市及退市标准指标体系的建立
目前无论是主板市场及创业板市场均对盈利性有所要求,对比全球比较成功的创业板市场,如美国纳斯达克创业板市场对上市没有设定盈利要求,也没有明确的收入要求。正是这种较为宽松的标准,让投融资双方自行选择,能够为众多具有发展潜力的中小公司提供融资服务。特别是创业型企业一般都规模小、经营风险较大,业绩具有一定的波动性,取消最低盈利要求和业绩成长指标,增加现金流量,营业利润比重及非财务指标有利于企业融资,减少盈余管理,提高会计信息的真实性。
对上市公司实行退市风险提示的目的在于为投资者提示市场风险,引导投资者进行科学理性的投资。不同的行业具有不同的生长周期和盈利周期,特别是对于规模较大、单个产品市场影响率较大的上市公司,连续三个会计年度的盈利情况很难反映其真实的盈利情况。因此,要治理上市公司过度使用盈余管理行为,应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如完善退市风险提示制度和退市制度,制定包括财务指标、行业指标、社会贡献指标等多层次动态性的评价指标体系,这样才能源头上削弱被实施退市风险提示及退市的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动因。
(二)完善会计准则及相关财务监管规定
应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加强对会计准则相关的内容完善工作。为了达到有效控制企业盈余管理的目的,缩小企业盈余管理的空间,不仅要及时完善会计准则,更重要的是建立更为有效的会计准则执行机制。有效地执行加大处罚力度,可以对公司管理层起到震慑作用,增加其违规成本和风险。并有利于诚信的公司充分利用会计准则体系向市场传递更有用的信息。
(三)建立对公司管理层的长期激励机制及惩罚机制,规范公司管理层盈余管理行为
建立对公司管理层的长期激励机制,限制管理层进行盈余管理的行为。使管理层的利益与中小股东利益一致,从根本上减少盈余管理对企业长期发展的影响。就我国一些上市公司管理层实施的盈余管理现状造成的影响来说,从各方面强化其行为约束是非常必要的。应禁止公司管理人员利用盈余管理获利,一旦违反,应给予严厉的惩罚,并可追究民事及刑事责任。
(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强化内部控制
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是关系到上市公司基本面和发展的最基础和核心的环节。构建合理的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是公司治理结构中很重要的一个方面。上市公司股权结构不合理,缺乏权力制衡机制。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是上市公司会计信息披露质量的根本保障,也是规范盈余管理行为的重要手段。
参考文献:
[1] 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修订)》
[2] 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3] 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
[4]沈烈《会计准则与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研究》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0(4)
篇3:我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对策研究论文
我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对策研究论文
【摘要】盈余管理是目前国外经济学和会计学广泛研究的一个问题。为使企业价值最大化和帮助财务报告使用者更好地理解公司业绩,企业在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正当的盈余管理是合乎情理的行为。本文从其定义入手,分析盈余管理产生的原因并重点就我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现状提出几点治理对策。
【关键词】盈余管理 上市公司 公司治理
盈余管理是指企业管理层为了使企业价值最大化或者是迫于相关利益集团对其达到的预期利润的压力,在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法规的允许下选择最有利的会计政策的一种行为,其本质是影响财务报表,从而影响相关的战略和目标。当前,盈余管理已成为世界各大公司财务经理们必须掌握的一项基本技能。
一、盈余管理产生的原因
(一)信息不对称的结果
企业管理者是企业的真正控制者,而作为企业实际所有者的股东,反而处于信息上的劣势。企业管理层就可能利用其掌握的信息获取利益的.最大化,通过盈余管理从而使盈余信息朝着对自身有利的方向发展。经营者利用信息优势,向股东、债权人、投资者等提供虚假信息,掩盖企业真实财务状况,从而达到侵吞公司财物,粉饰经营业绩等目的。
(二)高层经营管理人员自身利益最大化的动机
不论薪酬是与业绩挂钩,还是由控股股东发薪,用来反映经营者经营业绩的会计盈余信息都是非常重要的,上市公司管理层有动机进行盈余管理。薪酬制度与人事制度缠绕在一起,上市公司的经营业绩在很大程度上会产生利润操纵的动机。
(三)内部交易方面的考虑
由于股票期权等是管理者薪酬重要组成部分,股票价格的高低直接影响到管理者的利益,基于股权激励的内部交易也成为管理者盈余管理的重要动机。
(四)资本市场的动因
盈余管理的资本市场动机以会计盈余与股票价格之间内在关系为逻辑基础,认为管理者可能会选择盈余来影响股价,从而获得自身收益。另外,通过降低并购前目标企业盈余而获利是企业并购中盈余管理的重要目的。企业并购中的盈余管理包括管理层收购、换股并购以及反向收购。因此,资本市场的动机是最主要的原因。
二、规范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措施规范
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手段在我国目前的经济改革中,经济体制不是很完善,我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时,往往突破了其法规的限制,不当的盈余管理危害了投资者、债权人等外部信息使用者,扰乱了资本市场的正常的秩序。因此,非常有必要对盈余管理采取一定的治理手段,将其控制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里,尽力减少其带来的不利影响。
(一)加强内部控制,完善信息披露制度
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五部委《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2008)及配套指引(2010)明确上市公司必须定期披露内部控制有效性自我评价报告,并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该制度要求自1月1日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公司施行,自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施行,在此基础上择机在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公司施行,鼓励非上市大中型企业提前执行。这就很大程度上加强了对公司相关方面的控制,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保障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从而提高使资本市场的信息更加公开和透明,减少信息不对称性。
为了有效防止对盈余管理的过度利用,公司必须完善企业治理结构。首先,要不断完善资本市场的监督机制,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督力度,使其更好按照相关的规定进行适度盈余管理。其次,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制衡作用。其次,加强企业内部审计监督力度,提高公司应对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的能力,提高公司价值。
(三)改革现有关于上市、配股、停牌等规定
目前关于配股的条件只有“最近三年净资产收益率每年均在10%以上”一条规定,由于指标单一,配股权对上市公司有利,因而上市公司往往利用会计信息不对称和契约的不完备性来对利润进行操纵,以获取配股权。有关实证研究也表明,上市公司存在为取得配股而进行盈余管理的行为。同样,摘牌的条件是“连续三年亏损”,这样有些公司便可能通过盈余管理先多摊多转费用,为第三年“转亏”作准备,以避免摘牌。为了避免公司连续三年亏损而受到证券监督部门的管制,亏损公司常在亏损年度及其前后年度,普遍采用应计利润项目管理调增或调减收益。对此,应当建立一套指标体系,避免由于指标的单一性而使管理当局容易进行利润操纵。
(四)加强审计,提高审计质量
审计是会计信息质量保证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审计可以提高会计信息的可信度,减少虚假会计信息。但遗憾的是,现有的CPA审计远未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出于种种私利,CPA往往屈从于被审计单位的意图,丧失其独立性,甚至发生审计合谋行为。因此,要使审计真正成为市场经济的“看门人”,首先要提高注册会计师的素质,同时,审计职业界、证券监督部门、财政部门等要加大对审计舞弊行为的处罚力度,严惩欺诈行为。
三、结语
盈余管理本身具有正反两方面作用,适度的盈余管理是公司走向成熟的标志。但是在我国具体的经济环境中,上市公司的管理层应该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进行适度盈余管理,使其经营者自身利益或企业市场价值达到最大化。这需要通过加强公司的内部控制,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与改革公司治理结构以及加强审计、提高审计质量,更好地发挥盈余管理的积极影响。
参考文献
[1]张文体.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盈余管理研究[J].商业时代,20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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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计[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7.
篇4:上市公司盈余操纵动机及手段
上市公司盈余操纵动机及手段
盈余管理也称盈余操纵,是指企业管理当局出于某种动机,利用法规政策的空白或灵活性,通过各种手段对企业财务利润或获利能力进行操纵的行为。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资本市场的日益发展,西方许多国家曾经出现过的盈余管理问题,不可避免地也出现在我国。盈余操纵过度,必然造成欺诈。区分盈余操纵和欺诈的标准是盈余操纵的方法是否被法规政策认可。欺诈是指违反法规政策。盈余操纵是指蓄意选择形式上被法规政策所认可的会计处理方法或财务处理方法,以达到管理当局所希望的会计数据,实质上并不能反映公司的真实经营业绩。从目前情况看,为了达到某种目的,上市公司盈余操纵的现象非常普遍,比如:有些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利润很低,甚至亏损,但净利润却很高,非经营性损益在利润中所占的比重很大;有的上市公司年报出现巨额亏损,次年季报立即扭亏为盈;还有的上市公司总是在一年盈利一年亏损的怪圈中徘徊。这些现象表明,一些上市公司在人为地调控利润。上市公司盈余操纵尽管不像财务欺诈被法规政策所禁止,但过度、过滥的盈余操纵,其危害性是显而易见的。不仅会削弱国家宏观经济的调控能力,造成经济秩序混乱,影响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还会误导投资人的投资行为,损害投资人的利益。为了准确判断上市公司是否存在盈余操纵的行为,有必要对上市公司盈余操纵的动机和主要手段进行深入分析。
一、上市公司盈余操纵的动机
1、获得融资资格
企业上市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从证券市场上筹集到大量的资金,许多企业发行股票和股票上市的愿望十分强烈。根据有关证券法规的规定,发行和上市股票的公司必须具备三年盈利的条件,于是一些本不符上市条件的企业,为了能上市,采用各种手段进行盈余操纵,甚至造假:股票已上市的公司可以通过配股或增发新股在证券市场进行再融资。由于在我国资本市场中,股东对上市公司经理层的约束机制没有建立起来,上市公司没有分红派现的压力,股权融资成本较低,配股或增发新股的意愿也十分强烈。但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上市公司配股,在其申请配股的前三个年度的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在10%以上;属于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类的公司可以略低,但也不得低于9%;上述指标汁算期间内任何一年的净资产收益率不得低于6%。在这种约束条件下,一些经营业绩较差的上市公司就想方设法进行盈余操纵,以抬高净资产收益率。尤其是那些前两年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已达到10%的公司,如果第三年净资产收益率达不到10%,则前功尽弃,于是在配股或增发新股动机的驱驶下,更会采取各种手段操纵盈余,以期获得配股资格。我国上市公司股权集中,控股股东能从上市公司获得大量的资金。当上市公司连续三年未能配股或增发新股融资时,控股股东往往具有很强烈的盈余管理动机。
2、提高新股发行或配股价格。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最直接目的就是大限度地从证券市场筹集到资金。公司所能够募集资金的数额取决于股票发行数量和每股发行价格两个因素。由于我国对上市公司发行股票的数量有额度限制,在有限的额度内要获得最大限度的资金量,只有提高股票的发行价格。股票发行价格等于每股收益乘以市盈率,而市盈率的大小受到政府的管制,所以每股收益的大小就成为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金多少的决定因素。因此,上市公司都有意提高每股收益,一些券商为了争取到公司的承销资格,承诺帮助公司进行利润包装,在公司业绩不佳的情况下,为了募集更多的资金,就产生了进行利润操纵的动机。此类问题在配股过程中同样存在。配股价格一般按该上市公司股票一定期间市场收盘价平均数的一定比例进行确定。为了尽可能以较高的价格进行配股,上市公司往往配合庄家推高股价或将股价维持在较高的位置,但股价需有业绩支撑,因此,需配股的上市公司往往会通过盈余操纵来提高公司业绩。
3、二级市场炒作(操纵股价)
企业股票上市后,为维持股价或为使股票价格能达到预期的波动,常利用不实的财务报表,以达到目的。股票价格预期的波动也可能是蓄意地使股价作暂时的下跌,以便操纵者得以廉价购进股票,以取得更大的控制权或待价而沽。
4、扭亏为盈,改善公司在二级市场的形象或避免处罚
公司上市对于企业的另一个影响就是提高公司的知名度,许多公司在上市以前默默无闻,无人知晓,但上市之后却成为证券市场上投资者关注的热点。企业的知名度大幅提高,作为企业的大股东和经营者的声誉,能力也和上市公司的形象联系在一起,控股股东与管理者的形象往往与上市公司的形象俱荣俱损。如果上市公司业绩不佳甚至亏损,公司的股票就会进入“垃圾股”的行列,公司的形象也随之受损。更为重要的是,我国证券市场实行的“特别处理”和“摘牌”制度更是给上市公司敲响了警钟,形成巨大的压力。按照我国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如果上市公司连续两年亏损或当年每股净资产低于面值,就要被实施有别于其他股票的交易制度,在股票名称之前冠以“ST”符号以示区别;如果连续三年亏损,上市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即被“摘牌退市”。为了避免公司股票被戴上ST,一些公司会竭力操纵粉饰其经营业绩,尽可能避免连续亏损情况的出现。在这种情况下,市场上出现的上一年巨额亏损,第二年扭亏,第三年又亏损等奇怪现象就不足为奇了。有些上市公司如果已被带上ST帽子,为了不被退市,这些带帽公司一般都表现出强烈扭亏为盈的欲望以达到摘帽的目的。如果正常的经营不能保证上市公司摆脱困境,相关的利益关系人必然会进行利润操纵借以扭亏。
二、上市公司盈余操纵的手段
盈余操纵手段可分为会计方法和非会计方法。会计方法主要包括巧用会计政策,非会计方法主要包括关联交易、改变交易方式和时间、地方政府支持等。
1、巧用会计政策
巧用会计政策是最常见也是最原始的盈余操纵方法。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坏账的核算方法、长期投资的核算方法、无形资产的核算方法、产品开发费的核算方法、职工保险金的核算方法等的选用及变更均会对会计利润数额产生一定影响。会计方法的变更除由于会计准则变迁、采用新方法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等正当理由外,往往是为了操纵利润,尽管会计政策的变更为会计准则所允许,但通过会计政策的变更米操纵利润的行为容易被审计人员甚至公众识别,且效果有限,因此,利用这类方法进行盈余管理的上市公司较少。
通过各类准备金的计提和冲回是上市公司调节损益的一种重要方法。目前,要求提取减值准备的资产有应收账款、存货、长短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依照现行会计制度,上市公司在各项准备的计提和转回方面,具有很大的自我调节余地。这就给上市公司机会利用有关准备的计提和转回来大幅地调节损益。尤其是有些上市在亏损年度,集中巨额地计提各项准备,当年大亏一把,使企
业轻装上阵,为下年度扭亏为盈作好准备,如某家电上市公司年报巨亏七亿多元,其中就含有计提的大额准备,但第一季度则扭亏为盈。另外,由于会计制度对企业固定资产大修理费用可以采用预提或待摊的方式处理,而固定资产大修理的时间及金额均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企业利用固定资产大修理费用来调节利润就具有较大的弹性。有些上市公司尤其是制造类上市公司,把固定资产大修理费用的预提和冲回或待摊挂账作为调控损益的一种方法。
2、关联交易
由于我国上市公司的股份不能全流通,股权较集中,上市公司利用关联交易进行盈余操纵是最常用的手法。据蒋义宏对上市公司经理进行调查,利用关联交易进行盈余操纵的支持率达55.56%(《证券市场导报》,2001. 3),另据对沪深两市的1018家上市公司统计,发生了各类关联交易行为的有949家,所占比例高达93.2%。其中,有488家上市公司向其关联方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涉及总金额达1217.58亿元。在资本经营活动发生了关联交易的上市公司214家。另有844家上市公司与关联方存在应收应付款的结算余额,上市公司关联应收款总额达828亿元,关联应付款总额为237亿元。可见,我国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比较泛滥,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财务成果影响较明显。
通过近几年的演化,现在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手段主要包括:资产置换、股权转让、托管经营、内部转移定价、出售无形资产、甚至还有“无偿赠予”等。
3、改变交易方式和时间
通过改变交易方式和时间来操纵盈余的做法在上市公司不断花样翻新。一些对外投资较多的上市公司,视被投资企业的.盈亏状况来调节持股比例,以改变对外投资的核算方法,达到操纵盈余的目的。对于盈利状况较大的子公司,如持股比例在20%以下,上市公司一般会寻求提持股比例至20%以上,从而改用权益法核算,以增加当期收益;对于连年亏损的子公司,上市公司一般会将持股比例减至20%以下,从而改用成本法核算,以暂时隐藏该项亏损;有的上市公司年末超负荷接受订单,尽可能多发货物,向顾客提供特殊信用条件以尽可能提前实现销售收入;有的上市公司借助与第三方签定“卖断”收益权的协议,提前确认收入;另外有些广告费较大的上市公司,采用上年度预付或下年度后付的方式来操纵盈余等等。
4、地方政府支持
地方政府给当地上市公司“业绩”援助,是我国上市公司进行盈余操纵的一种特殊现象。从地方利益看,利用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对推动地方经济作用很大。一个地区上市公司的指标很紧,壳资源十分珍贵。一些地方政府往往不忍上市指标作废或失去宝贵的已上市资格,便不惜向本地区上市公司进行援助,给予政策上的扶植。这样一来,地方政府的援助就成为许多上市公司操纵盈余的重要手段。比如,地方政府为扶持上市公司,越权给上市公司减免所得税和增值税的退税;在上市公司业绩不理想的情况下,为确保上市公司的利润,使其达到二级市场上筹资的要求,地方政府往往会直接为上市公司提供财政补贴,有的补贴数额很大,显然是“业绩不够,补贴来凑”。许多上市公司的补贴收入在利润表中的地位越来越突出,这是值得认真思考的。此外,地方政府通过金融机构对上市公司拖欠的利息予以核销减免,也是地方政府援助上市公司的一种重要形式。据统计,1997―实际应税税率为15%的上市公司占全部上市公司的 85%(含约15%因先征后返而实际享受15%税率的公司)。这些实际征收15%税率的公司除了部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实行优惠税率的公司外,许多是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实行15%实际应税税率或先按33%税率计征所得税再将超出15%的部分返还。更有约3%强的公司享受零税率待遇。,有超过54%的上市公司获得政府各种形式的补贴。
三、减少上市公司盈余操纵的对策
盈余操纵是―种机会主义行为,它的存在与市场效率、会计制度建设、对公司的考核评价方式、公司治理结构以及公司的外部监督密切相关。要减少上市公司的盈余操纵行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提高证券市场的有效性。二十世纪60年代西方学者Pama提出有效市场理论,并将有效市场划分为弱式、半强式和强式市场。公司管理当局盈余操纵的最大受害者是公司外部利益相关者,如果所有的外部利益相关者都是理性的,并且具有了辨析财务报告及附注的能力和知识,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为了取信于外部相关利益者,公司管理当局就会减少盈余操纵。
2、完善会计准则与方法。会计准则的制订和规划,应具有超前性,对未来经济行为的创新和会计环境的变化有较科学的分析和预测,尽量避免会计处理中“无法可依”的现象出现。参照国际会计惯例的发展趋势,尽量减少会计准则(制度)中可选择的会计程序和会计方法,以缩小会计选择的范围,降低因会计程序和方法的多种选择性而造成的盈余操纵问题。
3、改进对公司的考核评价方式。首先,考核公司盈利能力和经营成果应以营业利润为主,而不是净利润或利润总额,尽管对营业利润也会加以操纵,但相对而言,该指标较净利润和利润总额要实在得多。目前,计算各种利润率指标以及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大都选用净利润和利润总额,营业利润往往被冷落。从构成上看,利润总额和净利润除受营业利润影响外,还受投资收益、补贴收入、营业外收支净额、所得税等多种因素影响,而后几项正是上市公司操纵盈余的主要渠道。笔者认为,营业利润受非正常因素影响小,用它取代净利润,计算出的净资产收益率或每股收益等,更能准确反映公司的收益水平。一些上市公司营业利润很低,甚至亏损,但净利润却很高,可能这些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较高,但这些公司不具有成长性和发展潜力。如果避开受投资收益、补贴收入、非经营性损益及所得税率影响的净利润指标,将有助于抑制上市公司盈余操纵的行为。其次,应削弱净资产收益率指标的地位,用一个指标体系取代单一的净资产收益率指标评价公司的收益水平。如前所述,净资产收益率指标极易被粉饰,以该指标决定上市公司能否配股或增发新股,显然是不科学的。笔者建议,建立一个指标体系,综合考核上市公司的质量。如设总资产增长率、净资产增长率、每股净资产、每股现金流量等指标,弥补净资产收益率指标的不足。在上述指标群中,每股现金流量是极其重要的指标,该指标可以揭示企业盈利能力质量的高低,是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的重要补充指标。每股现金流量越高,说明净收益的收现能力强,盈余能力的质量高,也证明公司资产流动性好,营运能力强。证券监管部门通过对上市公司现金流量分析,判断其是否需要配股,以避免把净资产收益率作为唯一评判标准而形成的上市公司通过操纵盈余虚增净资产收益率的弊端,从而有效抑制上市公司操纵经营业绩的行为。
4、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缺陷明显,股权高度集中,一股独大,造成上市公司没有分
红派现压力,股权融资成本极低,配股和增发新股的意愿十分强烈。不断从证券市场上进行再融资,是上市公司操纵盈余的主要动机。因此,解决一股独大,提高股权融资成本,降低上市公司在二级市场再融资的欲望,是减少公司盈余操纵的关键所在。另外,改善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关系,加强外部审计的独立性,是抑制上市公司盈余操纵的重要途径,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与经理层(管理层)重叠,董事会及监事会功能弱化,内部人控制严重,公司经理人实际上集公司决策、管理、监督大权于一身,造成公司经营信息不透明。公司治理结构呈现以“经理为中心”的模式。在以“经理为中心”的公司治理结构模式下,注册会计师审计关系受到极大影响。在审计委托人、被审计人与审计机构三者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中,公司经营管理层实际上由被审计人变成了审计委托人,即由公司经理层聘请审计机构来审计自己,并且审计费用等事项由公司经理层决定。这种由被委托人监督委托人的程序,从根本上破坏了审计关系中的平衡关系。审计机构在与上市公司的“搏奕”中处于明显的被动地位,难以保证审计的独立性。有的会计师事务所为了在激烈的竞争中谋求自身利益,迁就上市公司,默认其会计操纵行为,甚至与之共谋“作假”。为了改善注册会计师审计关系,提高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独立性,应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制度建设,建立合理的以董事会为中心的公司治理结构。笔者建议,借鉴国际经验,在我国上市公司引入审计委员会制度。建立和保持一个完全独立于公司管理层并不受其他关系牵连、能独立进行判断的独立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履行选择、聘用和解聘外部审计机构的职能,并有权与外部审计人员讨论审计计划和审计结果、有关会计和内部控制等事项,以大大增强外部审计的独立性。
参考文献
1、陈小悦、肖星、过晓艳《配股权与利润操纵》,《经济研究》,20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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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分析
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分析
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一直是人所瞩目的焦点。尽管有一些文章对我国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进行了研究,但仅以个例作为论据,并未举出具有概括性的确切数据。本文根据盈余管理的特点及主要手段,对我国上市公司20报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从整体上考察我国上市公司目前盈余管理的状况。
一、盈余管理的特点国外学者PaulM.Hyaly和JamesM.Wahlen对盈余管理的定义如下:“盈余管理发生在管理当局运用职业判断编制财务报告和通过规划交易以变更财务报告时,旨在误导那些以公司的经济业绩为基础的利益关系人的决策或影响那些以会计报告为基础的契约的后果。”
这一定义向人们展示了盈余管理的两个特点:第一,盈余管理的动机是误导“利益关系人的决策”或影响“契约的后果”。从企业利益关系人的角度上看,企业业绩主要影响企业所有者、潜在投资者和债权人所作出的投资决策,企业所有者对企业管理者的报酬决策及税务部门的税收决策。可能的盈余管理动机有筹资动机,管理报酬动机,避税动机和公司形象动机等。在这些动机中,由于筹资资格涉及到上市公司的根本利益,因而出于筹资动机的盈余管理问题表现得最明显。筹资动机可以进一步分为上市动机,配股动机和避免退市动机。第二,盈余管理的途径有两条:职业判断和规划交易。但为什么不利用其他途径?答案在于盈余管理的难度不同。从编制现金流量的间接法可知,利润由两部分构成:经营性净现金流量和各种应收应付项目。其中的各种应收应付项目根据受到操纵的程度不同在会计科目上可进一步分为:可操纵性应计利润会计科目和不可操纵性应计利润会计科目。由于调整经营性净现金流量和不可操纵性应计利润的难度较大,而可操纵性应计利润会计科目的会计核算多涉及到职业判断,操纵难度相对较小,因而盈余管理主要利用职业判断和规划交易,在可操纵性应计利润上做文章。故而,报刊文章所揭露的盈余管理案例多发生于以下一些涉及职业判断的会计事项中: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折旧,费用资本化,成本分摊和存货计价,投资收益核算的会计方法选择等。另外,有报道显示地方政府所给予的补贴收入也成为一些公司的调节盈余的手段。
二、统计分析根据盈余管理以上的两个特点,本文设计了三类统计指标对我国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进行了研究:1.统计目的本次统计目的有二:①对于不同盈利水平的上市公司,其可能存在的盈余管理的具体目的和具体方式是什么?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接受政府补贴作为盈余管理手段时,其运用特点是什么?
2.统计方法本文以易富网(www.eefoo.com)到2001年4月21日为止收录的我国深圳股票市场410家上市公司的2000年年报为样本总体,以2000年净资产收益率(摊薄)为标准,将这410家上市公司分为6个盈利区间:亏损区间(21家),净资产收益率(摊薄)在0到6%之间(72家),净资产收益率(摊薄)在6%到10%之间(142家),净资产收益率(摊薄)在10%到11%之间(35家),净资产收益率(摊薄)在11%到20%之间(113家),净资产收益率(摊薄)大于20%(27家)。而后,对每一类公司的年报进行大比例的等距抽样:亏损区间,区间(10%,11%)和大于20%区间的抽样比例为50%,(0,6%),(6%,10%)和(11%,20%)区间的抽样比例33.33%,这样,实际上共统计150家上市公司年报,占深圳股票市场504家上市公司总数的29.8%。通过比较不同盈利区间的3种指标的明显差异,而非单个数值来衡量盈余管理水平。
样本选择,区间划分和抽样方法的依据如下:(1)深沪两地上市公司总数近1300家。在相同的监管背景,近似的监管措施下,深圳市场的上市公司与上海市场具有很强的相似性,所以选取深圳市场上市公司作为样本总体可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净资产收益率是我国上市公司监管的重要标准。按照证监会197月28日年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配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上市公司配股要求“最近3个完整会计年度的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在10%以上”且“任何一年的净资产收益率不得低于6%”。因此,本文划分净资产收益率从0到6%和从6%到10%两个区间,以分别考察其盈余管理的不同特点。另外,为了重点考察上市公司是否存在为保住配股权而盈余管理的行为,本文划分区间(10%,11%)。
(3)由于一些区间公司数目较少,为减小偏差,统计中增大部分区间的抽样比例到50%。
3.指标设计本文设计了三类指标以衡量我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情况。第一类指标衡量了可操纵性会计利润的比例,目的在于从整体上衡量不同区间的盈余管理整体状况。第二三类指标调查了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行为和政府补贴的状况,以考察这两种可能的盈余管理手段的运用特点。
(1)可操纵性会计利润指标构成:该指标分为个数指标和平均数指标可操纵性会计利润个数指标=可操纵性会计利润比值为负数的公司数目/公司总数目×100%可操纵性会计利润平均数指标=某区间公司可操纵性会计利润比值的算术平均数可操纵性会计利润比值=可操纵性会计利润/会计净利润×100%可操纵性会计利润=20会计净利润―经调整后的会计利润经调整后的会计利润=2000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00年度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000年度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应收项目―△应付项目+△存货△应收项目=2000年应收账款+2000年应收票据―1999年应收账款―1999年应收票据△应付项目=2000年应付账款+2000年应付票据一1999年应付账款―1999年应付票据△存货=2000年度存货总额―1999度存货总额解释:本指标意在衡量不同区间可操纵性应计利润占净利润的比例。如前所述,调整可操纵性应计利润是盈余管理的主要方式。从整体上看,如果不同区间的上市公司的指标存在明显差异,则此差异不是由于上市公司所处行业和所处地点所致,而是因为不同区间的上市公司采用了或调增或调减的不同盈余管理方式而已。由于可操纵性应计科目和不可操纵性应计科目并不存在绝对的区别,只有可操纵程度上的差别,为保险起见,本文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开始,只考虑可操纵性相对较小的应收付账款,应收付票据,存货总额。另外,因为在我国的现金流量表中,分得股利或利润收到的.现金、债券利息收入收到的现金等并不作为经营活动现金流入,而列在投资活动中;对于付现利息不作为经营活动现金流出,而列在筹资活动中,然而由于这些项目均反映在会计净利润中,所以指标考虑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净额和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以统一计算口径。
评价方法:两种指标结果的评价都必须区分亏损公司和盈利公司。
对个数指标来说,如果是亏损区间的公司,由于其会计净利润为负,指标越大,说明有越大比例的公司的可操纵性会计利润为负值,从而表明公司可能在调减盈利。如果是盈利公司,由于其会计净利润为正,指标越大,说明有越大比例的公司的可操纵性会计利润为正值,从而表明公司可能在调增
盈利。
对于平均数指标来说,如果是亏损区间,指标越小,说明可操纵性会计利润比例越小,指标小到变成负数,说明公司可能在利用可操纵性会计利润项目调减盈利。对于盈利区间,指标越小,反而说明公司可能在利用可操纵性会计利润项目调增盈利。
无论个数指标还是平均数指标,不同区间的指标差异越大,不同的盈余管理方式越明显。
(2)资产减值指标:构成:资产减值指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坏账准备+存货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资产总计解释:本指标用来衡量不同盈利区间的上市公司四项资产减值准备与资产总额之比。如不同区间指标存在较大的差异,则表明不同盈利水平上的公司可能在计提政策上存在较大差异,因而本指标可以反映企业利用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进行盈余管理的状况。
评价方法:本指标越高,说明上市公司有越大的可能调减了利润。本指标越低,说明公司有越大的可能虚增了利润。不同区间的指标的明显差异则表明盈余管理方式的不同。
(3)补贴收入指标:构成:本指标由个数和平均数指标构成个数指标=接受补贴收入的公司/公司总数×100%平均数指标=某区间(补贴收入/会计净利润×100%)的平均数解释:一些报道反映补贴收入也在企业的扭亏中扮演了重要角色。本指标意在考察有多少上市公司接受了多大程度上的补贴收入,即补贴收入的频率与幅度。
评价方法:个数指标越大,说明在此区间上政府有越强的倾向给予企业直接支持。平均数指标越大,说明在此区间上政府扶植企业的幅度越大。
4.统计结果分析(1)可操纵性会计利润指标结果分析统计结果见下表:如表所示:个数指标由高到低分为三个档次。亏损区间构成第一档次。(10%,11%)区间,(0,6%)区间和(6%,10%)区间的指标值几乎相同,构成第二档次。(11%,20%)区间和大于20%区间的指标指构成第三档次。
一些文章指出:按照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配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对于净资产收益率的规定,最近3个完整会计年度的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在10%以上且计算期间内任何一年的净资产收益率不得低于6%的上市公司才可能具有配股资格。上市公司为了保住这个筹资资格,采取盈余管理以虚增盈利,纷纷不遗余力往(10%,11%)和(6%,10%)区间挤是很自然的。同时,上市公司无疑也存在强烈的避免亏损的愿望。本次统计支持了上面的说法。在盈利公司中,(10%,11%)区间,(0%,6%)区间和(6%,10%)区间的公司个数指标最高,与第三档次指标数存在较大差异,说明这三个区间的上市公司可能利用可操纵性会计利润项目调高年报中的会计盈利。
(11%,20%)和大于20%两区间的指标相差无几,均处于最低水平。这一方面表明两区间公司的盈利质量较好,同时也不能排除存在隐藏部分盈利以维持较高的盈利水平的可能。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如果上市公司连续三年亏损,公司将被暂停股票上市,之后,若在限期内无法扭亏为盈,不再具备上市条件的,公司最终将受到终止股票上市的处罚。有研究表明部分公司在亏损的当年或第二年采用割肉(takeabath)的盈余管理方法,剔除以前年度的潜亏,并预计一些以后年度的费用和损失,为以后年度扭亏为盈储存一部分利润。如此的会计处理,从一定程度上虚增了亏损,目的是为将来扭亏作铺垫。本次统计中亏损区间高达82%的个数指标(仅两家公司指标为正)不仅支持了这一推断,而且表明调减盈利的盈余管理行为在亏损区间中可能非常普遍。
分析平均数指标可以发现:对于亏损区间,指标表明该区间盈余管理虚减盈利。些公司可能利用对于(10%,11%)区间,其最低的指标表明该区间一些公司可能利用盈余管理虚增盈利。
对于(10%,11%)区间,其不高又不低的指标表明该区间公司可能的盈余管理行为不十分明显。
以上区间的平均数指标与个数指标的分析结果相一致,但区间(0,6%),(6%,10%)的平均数与个数指标发生了背离。
由于个数指标反映某一区间有多大比例的公司可能调减盈利,即盈余管理的频率;而平均数指标则反映了盈余管理行为的幅度,所以,在某些时候两种指标会发生背离。而这种表面的矛盾恰恰反映该区间两种盈余管理行为并存。
对于(6%,10%)区间,因为要满足证监会“计算期间内任何一年的净资产收益率不得低于6%”的规定,一些上市公司无疑有动机进行盈余管理以调增利润。然而,对于另外一些净资产收益率距10%所差较多的公司来说,盈余管理隐藏部分盈利则是“上策”。因为这样做有利于下一年冲击10%的目标。如果利用少提准备和折旧等盈余管理手段强把净资产收益率拔上10%,则很可能影响下一年的盈利。因此此区间的平均数指标反映部分公司可能存在储存盈利的行为。此区间个数指标与平均数指标的背离是两种盈余管理行为的共同结果。同样的道理也适用于(0,6%)区间。
(2)资产减值指标结果分析:统计结果如下表所示:
若仅考虑盈利的上市公司,(0,6%)区间的指标最高,是最低指标的三倍多,说明从资产减值指标来看此区间的一些公司可能存在利用资产减值类会计科目虚减盈利的行为。次高指标值1.56%出现于(6%,10%)区间,表明了从资产减值指标来看本区间存在一定程度的调减盈利的盈余管理行为。两个最低指标值出现在(10%,11%)和大于20%区间,表明了两区间的某些上市公司很可能利用资产减值类会计科目调高利润。
令人惊异的超高指标值16.96%出现在亏损区间。它竟然是(10%,11%)区间指标值的近16倍,这表现出资产减值计提的巨大差异,表明一些亏损公司很可能在大幅度的利用资产减值类会计科目虚减盈利。
但是,有人会有这样的疑惑:亏损公司资产质量原本就不高,多提减值准备理所当然。但是比较一下亏损区间与(0,6%)区间的指标值,前者也是后者的4倍多。实际上,这两个相邻区间的公司的资产质量不应有如此大的差别。
总体上看,本类指标统计结果与第一类指标结果一致。同时,亏损区间的结果显示利用资产减值类会计科目虚减盈利可能是亏损公司存储利润的重要手段。
(3)补贴收入指标结果分析:统计结果见下表:区间补贴收入指标个数指标平均数指标亏损54-1.070~6%2065.726%~10%505.110%~11%598.5611%~202373.09大于20%502.39先看个数指标,个数指标,即接受补贴比例由高到低依次为区间(10%,11%)亏损区间,区间(6%,10%),大于20%区间,(11%,20%)区间和(0,6%)区间。总的看来,政府对亏损区间,(10%,11%)区间的扶持意向较强。
再看平均数指标,最低指标值出现在大于20%区间,表明该区间的公司由于盈利丰厚,政府补贴幅度很小。次低点位于亏损区间,这表明该区间尽管政
府补贴的频率很高,但幅度并不大,这与前两个指标的统计结果一致。(11%,20%)区间和(6%,10%)区间的个数和平均数指标均居中游,说明在政府并未表现出对两区间公司特别的增加或减少补贴的意向。
(10%,11%)区间的个数和平均数指标都位居第二位,表明政府对该区间一些公司获得配股资格的支持较为明显,无论从频率还是从幅度上都比较大。
(0,6%)区间的平均数指标让人一惊,高达65.72%,是最小指标值的65倍多,而且接受巨额补贴收入的上市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往往将大于零,一般不超过1%。这说明尽管该区间政府补贴的频率不高,但是对一些上市公司的补贴幅度和力度都极大,政府补贴在一些上市公司避免年报亏损的挣扎中起了重要甚至是决定性的作用。
总体上看,补贴收入作为盈余管理手段时的运用特点是其明显倾向于避免年报亏损。
三、结论与建议通过对我国上市公司年报的统计分析,可以得到以下结论。
第一,就可能存在的盈余管理行为来说,不同盈利水平的上市公司表现出了不同的特点具体如下:(1)部分亏损区间的上市公司年报会计净亏损比真实亏损大很多,可能在较大程度上存在利用盈余管理虚减盈利以图将来扭亏的现象。盈余管理动机主要是筹资动机中的避免退市动机。而这正是对连续三年亏损退市的规定所做的反映。
(2)(0,6%)区间上市公司总体上有可能同时具有调增调减两种盈余管理行为。调增的目的在于避免年报亏损,调减的目的在于存储盈利以避免将来亏损或用来冲击6%配股底线。可能的盈余管理的动机既有筹资动机又有公司形象动机。
(3)(6%,10%)区间同样可能同时具有调增调减两种盈余管理行为。调增的目的在于维持公司的配股资格,调减的目的在于存储盈利以便将来冲击10%配股平均线。可能的盈余管理动机主要是筹资动机。
(4)(10%,11%)区间部分上市公司调增利润盈余管理的可能性较大。可能的盈余管理的动机主要是筹资动机。
(5)(11%,20%)区间上市公司在统计中未发现明显的盈余管理行为。
(6)大于20%区间的部分公司可能有在一定程度上调增盈利的盈余管理行为。其盈余管理的动机主要为公司形象动机。
第二,统计分析显示,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确有较大可能是部分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手段。而亏损区间较大的资产减值准备指标加强了这种可能性。
第三,对政府补贴的统计显示当政府补贴作为盈余管理的手段时,明显倾向于保证上市公司年报盈利,对上市公司获得和保持配股资格帮助不是很大。
针对统计中所反映出来的问题,本文有如下建议:第一,扩充配股的盈利指标。建立与多个指标构成的指标体系,而不是仅以净资产收益率一个值作为盈利指标会更有效的抑制盈余管理。
第二,改进连续三年亏损被暂停上市的规定。这一规定事实上促使一些上市公司在亏损头两年通过虚减盈利进行盈余管理,其结果是该规定达不到预期效果。
第三,在会计准则中进一步明确规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行为。统计显示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可能是盈余管理的重要手段,应该制定更明确的会计准则减少利用其盈余管理的空间。
第四,制定政策规范政府补贴行为并且对补贴收入的会计报告列示作出进一步规定,以防一些上市公司鱼目混珠。
第五,进一步完善我国的审计体系,加强对上市公司盈利质量的审计。
第六,发挥市场自身对盈余管理行为的约束力。约束盈余管理的核心难点在于如何同时保持职业判断的自由。监管措施的不断严密尽管有效,但会限制职业判断。况且,僵化的监管举措还会影响市场效率,由此而付出的成本也许更大。美国第三任总统杰弗逊曾就如何根治政治腐败问题曾表达了下面的理念:政治腐败不可能仅靠不断制定法律来解决,只能通过建立一种制度,使广大民众都了解政府的运转和政治的内涵,让人民监督的办法来解决。同样,本文认为,盈余管理问题不能仅靠制定更细致的监管措施,而应不断加强“证券市场透明度”,让市场作为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行为做出裁判的法官,才是治本的方向。
篇6: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分析
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分析
近年来,我国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一直是人所瞩目的焦点。尽管有一些文章对我国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进行了研究,但仅以个例作为论据,并未举出具有概括性的确切数据。本文根据盈余管理的特点及主要手段,对我国上市公司报数据进行统计分析,从整体上考察我国上市公司目前盈余管理的状况。一、盈余管理的特点国外学者PaulM.Hyaly和JamesM.Wahlen对盈余管理的定义如下:“盈余管理发生在管理当局运用职业判断编制财务报告和通过规划交易以变更财务报告时,旨在误导那些以公司的经济业绩为基础的利益关系人的'决策或影响那些以会计报告为基础的契约的后果。”
这一定义向人们展示了盈余管理的两个特点:第一,盈余管理的动机是误导“利益关系人的决策”或影响“契约的后果”。从企业利益关系人的角度上看,企业业绩主要影响企业所有者、潜在投资者和债权人所作出的投资决策,企业所有者对企业管理者的报酬决策及税务部门的税收决策。可能的盈余管理动机有筹资动机,管理报酬动机,避税动机和公司形象动机等。在这些动机中,由于筹资资格涉及到上市公司的根本利益,因而出于筹资动机的盈余管理问题表现得最明显。筹资动机可以进一步分为上市动机,配股动机和避免退市动机。第二,盈余管理的途径有两条:职业判断和规划交易。但为什么不利用其他途径?答案在于盈余管理的难度不同。从编制现金流量的间接法可知,利润由两部分构成:经营性净现金流量和各种应收应付项目。其中的各种应收应付项目根据受到操纵的程度不同在会计科目上可进一步分为:可操纵性应计利润会计科目和不可操纵性应计利润会计科目。由于调整经营性净现金流量和不可操纵性应计利润的难度较大,而可操纵性应计利润会计科目的会计核算多涉及到职业判断,操纵难度相对较小,因而盈余管理主要利用职业判断和规划交易,在可操纵性应计利润上做文章。故而,报刊文章所揭露的盈余管理案例多发生于以下一些涉及职业判断的会计事项中: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折旧,费用资本化,成本分摊和存货计价,投资收益核算的会计方法选择等。另外,有报道显示地方政府所给予的补贴收入也成为一些公司的调节盈余的手段。
二、统计分析根据盈余管理以上的两个特点,本文设计了三类统计指标对我国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进行了研究:1.统计目的本次统计目的有二:①对于不同盈利水平的上市公司,其可能存在的盈余管理的具体目的和具体方式是什么?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和接受政府补贴作为盈余管理手段时,其运用特点是什么?
2.统计方法本文以易富网(www.eefoo.com)到4月21日为止收录的我国深圳股票市场410家上市公司的2000年年报为样本总体,以2000年净资产收益率(摊薄)为标准,将这410家上市公司分为6个盈利区间:亏损区间(21家),净资产收益率(摊薄)在0到6%之间(72家),净资产收益率(摊薄)在6%到10%之间(142家),净资产收益率(摊薄)在10%到11%之间(35家),净资产收益率(摊薄)在11%到20%之间(113家),净资产收益率(摊薄)大于20%(27家)。而后,对每一类公司的年报进行大比例的等距抽样:亏损区间,区间(10%,11%)和大于20%区间的抽样比例为50%,(0,6%),(6%,10%)和(11%,20%)区间的抽样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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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7:简析我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及对策
简析我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及对策
文章从分析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原因、影响出发,揭示中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现状和问题,并提出治理盈余管理的策略,欢迎各位毕业生借鉴哦!
摘要:盈余管理是指企业管理当局在不违背现有法律法规、不违背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前提下,通过对会计政策的选择等职业判断或“构造”规划交易事项等经营手段向企业外部一切会计信息使用者传递非真实的会计信息,以实现企业经营者自身利益最大化,以及影响其他以会计数字为依据的有关契约的履行结果的行为。
关键词:盈余管理 上市公司 管理
一、引言
盈余管理问题是西方国家会计研究的重点之一,迄今已有20多年的研究历史了。而在我国,对盈余管理的研究才刚刚起步。但是,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资本市场的日渐发展,我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存在的问题日益严重,近年来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因此,对盈余管理的研究已经成为当前我国会计学理论界所关注的焦点。
由于盈余管理是一种不通过实际业务经营而通过人为调节会计信息来改变财务报告业绩的机会主义行为,它导致会计信息失去客观性、相关性、可比性和一贯性,从而影响投资者、债权人等外部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行为,甚至还可能影响到政府的宏观决策,不利于整个国民经济的健康发展。同时,盈余管理作为一种会计行为,其导致的会计信息失真与会计作假、利润操纵相比,更难以发现和限制。
二、上市公司盈余管理产生的原因
盈余管理是指在会计准则许可的范围之内,经理人通过一定的会计政策选择对会计盈余进行有意的调节,以达到其特定的目的。
(一)上市公司普遍存在的治理结构不完善是盈余管理产生的根源
上市公司两权分离的机制,形成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三会共存的组织结构,而经理层由董事会聘任,在这样的管理体制下,没有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就无法抑制盈余管理。目前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很不完善,存在着“一股独大”和“内部人控股”现象,虽然经过近几年的治理有所改观,但股权集中、董事会人员构成不合理、监事会监督功能不强、独立董事的职责难以发挥的现象依然存在,并严重制约着上市公司的发展,也为其进行盈余管理提供着土壤。
(二)上市制度的相关规定是盈余管理产生的诱因
为了规范公司上市行为,我国的《公司法》、《证券法》及证监会某些条例对上市公司的上市资格、配股、特别处理及停牌等都作了相应规定。比如按照我国《证券法》的规定,公司上市的条件之一是必须在近三年内连续盈利,在企业盈余无法达到这一要求,又为了实现上市的目的,企业便只好进行财务包装,以取得上市资格,这便是申请上市阶段的盈余管理。上市之后,配股、增发新股和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再融资行为,均须有较高的盈利能力作为基础,这也促使上市公司想尽办法提高盈利水平。此外,证券监管部门对经营业绩中净利润连续三年为负数的上市公司实行特别处理,这也促使有些上市公司为保住上市资格,而进行盈余管理。
(三)会计准则制定方面的静态性与滞后性为盈余管理创造了条件
会计准则应该是适用于所有类型企业或某一类型企业的,不可能面面俱到,因此在很多方面都需要通过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来选择适合自己企业的会计方法、会计估计。会计准则固有的局限性和滞后性决定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无法通过会计法律、准则来消除盈余管理。
除上述三点之外,公司作为经济人的自利行为动机、公司管理层的业绩考核动机、公司债权人的约束也都是促使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的原因。
三、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影响
为了达到某种目的,上市公司进行盈余管理活动,粉饰其财务会计报告,虽然可以有利于吸引投资者,有利于保持上市资格,但因该种行为的存在本身就有悖于公司上市的初衷,有悖于会计信息有用性与可靠性的质量要求,会扰乱市场秩序,使投资者对资本市场失去信心,其带来的弊端远远大于利益。
(一)盈余管理降低了会计信息质量,甚至误导投资者
会计的目标是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对其决策有用的各种信息,以帮助其做出有利的决策,而会计信息本身就应该是可靠的和相关的,在盈余管理行为下,会计所提供的信息,无法保证其可靠性,所以不仅对投资者没有帮助,甚至还会误导投资者,使其做出错误决策。
(二)盈余管理扰乱资本市场的正常秩序,不利于资本市场的发展
资本市场中的投资者希望获得较高收益,从而都承受着较大的风险。而当投资者依据投资决策的会计信息做出错误决策时,会使投资者对会计信息失去信赖,甚至直接导致对整个资本市场财务信息可靠性的质疑,进而对整个资本市场失去信心。
(三)盈余管理是一种短期化行为,会对公司的长期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盈余管理只能是一种短期化行为,其存在不会增加公司的盈利。而持续的盈余管理会使投资者对公司不再信任,则公司的市场信誉也难以维系,这样会加剧公司融资的困境,甚至被市场所淘汰。
四、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治理对策
盈余管理是一种投机行为,它的存在与市场效率、公司治理结构、会计准则设计以及企业的外部监督密切相关,其对资本市场的危害远大于带给公司的短期利益。要减少企业的盈余管理行为,就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提升上市公司管理层素质,加强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建设
规范盈余管理的措施有很多,笔者认为最根本的治理措施应该是从思想源头抓起,通过培训、学习,使上市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意识得到加强,认识到经过操纵的会计信息对资本市场和投资者以及自身的危害,从而从思想源头上远离盈余管理。应不断加强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要求会计人员能够对一些盈余管理行为主动抵制,而不再被动作为。
(二)改进证券市场监管的相关制度,建立有效的外部监管体系
从博弈论的角度分析,上市公司和证券监管部门是博弈的两方参与者,在给定事前监管规则条件下,催生了上市公司的盈余管理行为,而公司这种盈余管理行为又催生了新的监管规则,两者相互促进,是一个重复的动态博弈过程。因此改进现有市场监管制度有利于削弱盈余管理的动力。 1.改进上市公司增发新股控制指标
篇8:会计研究的论文:浅析盈余管理动机下上市公司会计政策的选择
会计研究的论文:浅析盈余管理动机下上市公司会计政策的选择
【摘要】会计政策选择是影响企业财务信息质量的一个重要方面,会计政策选择贯穿于确认、计量、记录到报告的会计全过程。上市公司中盈余管理和会计政策选择是密不可分的,二者交相呼应、共同作用,这为公司的资源优化起着重要的作用。特此为您提供了会计研究论文:浅析盈余管理动机下上市公司会计政策的选择,敬请关注!!
一、引言
会计政策选择的恰当与否,对企业财务信息的质量和信息使用者据以进行决策的正确程度有着直接的影响,进而关系着经济资源的优化配置与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因此,研究企业会计政策选择及其经济动机,对于规范地进行会计政策选择,确保会计信息的质量,更好地为财务信息使用者服务,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
二、盈余管理与上市公司会计政策的关系
(一)盈余管理与会计政策之间的共性
盈余管理的一个重要方法就是会计政策选择,而会计政策选择的结果可能会影响到公司的盈余。会计政策选择属于典型的盈余管理手段,盈余管理是会计政策选择的目的。从长期来看,盈余管理并不增加或减少企业实际的盈利,但会改变企业实际盈利在不同会计期间的分布。
(二)盈余管理与会计政策之间的差异
1.盈余管理与会计政策选择的主要区别在于管理当局的动机。如果管理当局试图通过收入确认等判断来达到明确的、事前设定好的目标的话,这种行为就应当属于盈余管理。
2.盈余管理除了采用会计方法外,也可以采用非会计方法,如安排交易发生及交易方式等,这显然超出了会计政策选择的范围。
三、不同盈余管理动机下上市公司会计政策的选择
(一)融资动机下会计政策的选择
为满足融资动机,上市公司选择利于盈利的会计政策,往往进行所谓“资产剥离重组”并按剥离后的结果对前三年“虚拟”一个会计主体进行模拟经营,达到上市目的。这是由于我国会计准则关于资产剥离的规范性操作程序的研究明显滞后,对资产重组中涉及到的资本计价、固定资产、长期投资减值等有关损失的确认尚无明确规定。因此许多上市公司便充分利用这个机会进行有效的盈余管理。
(二)规避债务契约约束动机下会计政策的选择
为达到规避债务契约约束的动机,上市公司会选择一些降低契约成本的会计政策。债权人与企业签订债务契约是为了限制管理者用债权人的资产为企业获利但却有损于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债权人处于自身利益的考虑往往在契约中规定一些限制性条款,这些条款在一定程度上会限制企业的经营,作为债务人的企业管理当局则会选择可增加资产或收入以及减少负债或费用的会计政策来完成上述会计数据指标和避免产生违约行为。
(三)维护管理者当局利益动机下会计政策的选择
为了维护管理着当局利益的动机,上市公司会选择利于业绩提高的会计政策。大多数企业都通过盈利来衡量管理当局的业绩,并由此计算报酬。在这种利益驱动下,管理当局必然通过会计政策选择,采取将一些费用资本化或减少预提费用等会计政策,使企业获得较高的会计收益,来提高自身报酬。如果管理者当局的报酬中包括了认股权,管理当局则会选择能平滑收益的会计政策,以保持其股票价格的稳定。
(四)避免发生政治成本动机下会计政策的选择
为了避免发生政治成本,我国《公司法》、《证券法》等法规对配股和暂停上市的条件做规定,上市公司为避免摘牌或取得配股资格而进行会计选择甚至会计操纵的'行为。如常用的策略是集中一个会计年度提前确认损失和费用、延期确认收入,另外利用关联方交易、资产重组或债务重组等方法转移不良资产,获取暂时收入。
四、盈余管理动机下会计政策选择的应对措施
(一)健全公司的治理结构
由于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大多是由国有股权占据优势或控制地位所引发的,因此要健全公司的治理结构,首先,必须通过各种途径进行国有股减持,改变股权结构严重失衡的局面。其次,建立和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再次,建立和健全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使管理者的个人利益与企业的利益挂钩。最后,大力发展机构投资者。
(二)深化监管政策的市场化改革
在我国资本市场上,诱发盈余管理的主要动机是应付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政策,而我国证券市场监管政策之所以成为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诱发因素,原因就在于市场监管沿用了计划行政型的管理体制,因此要降低甚至清除这些诱发公司盈余管理的政策因素的影响,就必须继续推进监管政策的市场化改革。
(三)建立较为科学的指标控制体系
对于控制上市公司上市、配股、摘牌等行为的限定条件,不应局限于单纯依赖于某项指标,比如衡量配股资格时,不应将净资产收益率作为唯一控制参数,而应建立一个更科学的多变量的控制参数体系,并改绝对数控制为绝对数控制与相对数控制相结合。对于股票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也要改变以连续三年亏损作为衡量的充分条件,应结合其他一些因素结合加以判断。
(四)完善企业会计准则
对于监管者来说,会计方法选择范围和条件的规定应该严些还是应该灵活些,是一项两难选择。一方面强调会计准则的统一性,有助于减少企业操纵会计数字的机会主义行为,加强证券监管,提高企业之间会计信息的可比性;但另一方面又有可能因此使企业丧失灵活的会计选择权,难以因地制宜地向投资者提供更有价值的信息。
(五)完善证券监管法规
完善《证券法》、《公司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消除政策法规对上市公司会计政策选择的负面影响。有必要对单一指标的条款加以修订完善,采用多重会计与非会计指标相结合,长短期业绩评价指标相结合的指标体系对上市公司进行考察,以减少上市公司进行会计政策选择的外在诱因,有利于遏制上市公司利用会计政策选择操纵利润、逃避市场管制的行为。
篇9:防范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对策探析论文
防范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对策探析论文
内容摘要:本文主要通过对上市公司盈余管理手段及其消极影响的分析,对如何有效防范盈余管理进行了对策研究。
关键词:上市公司;盈余管理;对策
一、什么是盈余管理
盈余管理是目前国外经济学和会计学广泛研究的课题。对盈余管理比较全面的概括是盈余管理是指企业管理当局在遵循GAAP(或会计准则)的基础上,通过对企业对外报告的会计收益信息进行控制或调整,以达到主体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行为。
二、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手段
为达到筹资、避税等目的,使自身利益最大化,上市公司主要通过以下手段进行盈余管理:一是收益平滑。即公司为塑造良好的形象,管理人员往往倾向于利用会计政策的选择来平滑收益给人以公司收益稳定增长、风险不大的感觉;二是收益最大化。这种策略通常被用于管理人员为实现报酬和债务契约为目的的盈余管理;三是收益最小化。这种策略一般被用于节税或延缓纳税目的,利用会计政策的选择扩大当期成本费用列支以减少当期收益;四是巨额冲销。这是公司在遭受压力或更换领导时常采用的策略。
三、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消极影响
(一)造成严重的会计信息失真。相关性和可靠性是会计信息的两个根本质量特征,其中可靠性是基础,离开了可靠性,会计便失去了生命力。盈余信息是重要的会计信息,其对于投资者、债权人等外部用户评价企业的未来现金流量和企业价值有重大意义。盈余管理使报表上的盈利信息成为数字游戏,使其披露的会计信息往往缺乏充分性和全面性、甚至缺乏客观真实性,从而使整个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大打折扣。
(二)对资源配置产生不利影响。上市公司对外提供会计信息具有许多潜在的经济后果,如影响个体间财富分配、消费和生产企业间的资源配置等。管理当局通过盈余管理向投资者和债权人传递不真实的盈余信息,将误导其决策,使决策者产生“不利选择”行为,使社会资源得不到有效配置,损害了整个社会的效率。
(三)降低了财务报表信息的可靠性。上市公司管理当局通过“内部人控制”的便利条件对会计信息按照其管理目标的需要进行“加工、改造”,使其披露的会计信息往往缺乏充分性和全面性,甚至缺乏客观真实性,从而使整个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大打折扣,对外部会计信息使用者也失去了有效性。
四、防范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对策
由于盈余管理是一种合法行为,由此所导致的会计信息失真与会计作假、利润操纵相比,具有更加隐蔽的特点,是现有法规所鞭苍不到的。为遏制上述消极影响,构筑起综合的、多层面性的防范体系和治理措施,可以从以下几方面人手:
(一)修订和完善企业会计准则。盈余管理的存在与现行的会计所采用的原则和方法分不开。权责发生制的固有缺陷、会计选择的灵活性和滞后性是形虚盈余管理的重要因素。因此,必须加快出台新的、超前性的具体会计准则,尽量避免会计处理中“无法可依”的现象,特别是目前问题较多的企业并购、合并会计报表等准则;补充和修订已出台的具体会计准则和制度,对一些主观判断性较强的会计准则和会计估计方法的运用应规定相应的约束条件。
(二)加强上市公司相关制度的管理。对上市公司相关制度的管理具体体现在:首先,改革现行的新股发行、配股、中止交易制度。新股发行应以发行股数和募集资金总额为双重控制标准,这样有利于控制资本市场直接融资规模,避免和削弱上市公司和证券承销商为提高发行价而对历史数据过度包装的利益驱动。建立综合的配股评价标准。上市公司配股必须在当年实施分红的基础上,不仅考虑净资产收益,还应以资产负债率、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占利润总额比率、主营业务利润占利润总额比率等项指标为评价标准,同时还要考评公司以上指标体系是否高于市场均值和行业内的先进性、配股资金的投资项目审查等因素进行配股资格的`认定。其次,建立上市公司中报和创业板上市公司季报审阅制度。由审计年报的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的上市公司中报或季报实行仅次于详细审计年报的审阅制度,并尽快用法规形式将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予以明确,以保证上市公司中报和创业板上市公司季报及其信息披露的真实性。最后,特别是要加强上市公司相关信息的披露。对上市公司信息的披露应“从多不从少”,并且对披露方式、内容、方法、时间、格式等做出明确规定,以尽量减少会计信息的不对称。’
(三)规范上市公司治理结构。很多上市公司由国有企业改制而来,国有股在上市公司中占较大的比重,太股东可以有效地控制公司。股东大会形同虚设,中小股东无力对公司施加影响,治理结构问题显得尤为突出。要健全公司的治理结构,首先必须通过各种途径对国有股减持,改变失衡局面。其次要完善独立董事制,创造条件,使独立董事尽职尽责,履行好为上市公司把关的职责。为使独立董事能真正独立于上市公司开展工作,建议其酬金一律由上市公司提交给类似独立董事管委会这样的机构统一发放,各省市可成立与此相应的分会机构负责独董的监督、管理工作。第三,要健全有数的激励机制,使管理者的个人利益与公司的利益挂钩,使腔东目标成为管理者目标,消除管理者的利益障碍。
(四)加大法律监管力度。相对发达国家而言,我国对上市公司的监管较为宽松,市场监管缺乏连续性,这助长了机会主义行为。为此,须完善证券市场监管,减少盈余管理的政策因素;加强对社会中介机构的有效监督和法律约束。一方面,证券监管部门要加强对上市公司的监管力度,尤其是对亏损上市公司或处于亏损边缘的上市公司,提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强制上市公司披露会计选择对利润的影响程度,对严重违反有关法规操作损益的行为。应予以严肃查处,以确保整个上市公司的健康发展。另一方面,要提高注册会计师的风险意识和执业水平,加强对上市公司盈利质量的审计。这样,既合理有效地保护了投资者的利益,又可使上市公司法律责任意识增强,减少利润操纵动机,同时也使注册会,计师执业更为谨慎,有利于维护证券市场的公平和公正。
参考文献:
[1]蒋银花。我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手段及其防范建议【J]。现代情报,2005,8:12 5―127
[2]段绪梅,浅析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动因和策略[J]。科技情报开发与经济,2007,17,25: 219―221
[3]梦艳琼,上市公司盈余管理问题探讨【J】,科技进步与对策,2002,4:12 7―129
作者简介:黄茜(1987―),江西萍乡人,江西财经大学会计硕士09级研究生。
篇10:论盈余治理的动机及治理毕业论文
论盈余治理的动机及治理毕业论文
[摘 要]盈余治理是企业治理职员在公认会计准则的范围内,为了实现自身效用的最大化和企业价值最大化而做出的会计选择。本文选择了盈余治理产生的动机因素进行分析,并对其治理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法。
[关键词]盈余治理;会计造假;动机分析;对策
众所周知,目前我国企业存在着一定程度的会计信息失真题目,在这些失真的会计信息中,一部分纯属违反会计法规、准则的会计造假,而另一部分则是盈余治理所致。随着我国治理会计造假的深进,上市公司会计造假的空间必将受到限制,这时上市公司可能另辟路径即通过盈余治理进行利润操纵。因此,为了防止上市公司滥用盈余治理,从而造成另一种大面积的会计信息失真,有必要对我国上市公司的盈余治理进行探讨。
一、对盈余治理的基本熟悉及动机分析
(一)盈余治理的概念
盈余治理是企业治理职员在公认会计准则的范围内,为了实现自身效用的最大化和企业价值最大化而做出的会计选择。盈余治理主要是借助于正当的会计手段来实现的,其目标是得到一种令治理当局满足的财务报告结果,而会计盈余是决定财务成果是否满足的重要参数。因此,公司治理当局为了明确或解除受托经济责任和减少各种债务约束的限制,必然会借助盈余治理来实现治理职员自身效用或公司市场价值最大化的总目标,进而获得公司的未来生存、获利和长期发展的潜力。正由于如此,盈余治理表现出巨大的生命力,已经成为各国公司财务理论必须把握的一项基本技能。而会计造假是企业为了达到隐瞒和粉饰真实的经营业绩,采用伪造凭证、虚增企业收进、表露虚假信息等一系列超过法律答应范围的手段来对企业利润进行调节的一种非法行为。
(二)盈余治理动机分析
1.契约动机
(1)报酬契约动机。希利(Healy,1985)发表的一篇名为《奖金计划对会计决策的影响》(The Effect of Bonus Schemes on Accounting Decisions)的文章就对盈余治理进行了著名的实证研究。
图1是一个典型的奖金计划,从中我们可以直观地看出,经营者盈余治理的动机来源于奖金计划。假如净收益偏低(即低于L),经营者就会想办法进一步降低利润,这称作注销巨额资产;同样,假如净收益偏高(超过了U),也会促使经营者选择降低报告净收益的会计政策和程序,由于超过盈余上限的那部分净收益会永远失往带来奖金的机会;只有当净收益介于L与U之间时,经营者才会采纳增加报告净收益的会计政策和程序。
另外,报酬有显性报酬与隐性报酬之分,这在我国特别明显。前者为公然的薪酬,后者则多指非金钱的好处,如声看、政治前途、在职消费等。尤其当上市公司是国有股占控股地位的时候,报酬制度与人事制度缠在一起。对我国上市公司的治理职员而言,声看和政治前途也许是他们更为看重的报酬。当然,这些隐性报酬与公司业绩也呈正相关,而评价治理职员业绩在现阶段最重要的依据是会计盈余,故隐性报酬也是上市公司治理层进行盈余治理时所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
(2)其他契约动因。诱发盈余治理的其他契约动因,其中一个主要的例子就是长期借款合同。典型的长期借款合同中包含了保护性条款,防止经营者采取损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假如违反合同的代价是高昂的,公司经营者自然就会千方百计避免违约。实际上,他们甚至尽量避免出现违约的可能,由于一旦出现这种趋势,经营者的经营自由就会受到限制。因此,盈余治理就作为降低违反借款合同可能性的一种手段出现了。
2.税收动机。对于盈余治理,所得税可能是一个最明显的动因。然而,由于税务部分是采用税务会计的规定来计算应纳税款的,因此,一定程度上缩小了企业操纵的空间。但是,对存货发出本钱计算方法是用后进先出还是先进先出法的.选择可以算作是一个例外。有研究表明:希看减少税负的企业通常采用后进先出法进行财务报告。当价格上涨时,相对于先进先出法,采用后进先出法通常可以降低报告收益和减少税负。但我们也会发现在价格上涨时,并不是所有的企业选择用后进先出法。事实上,企业既可以选择后进先出法降低盈利、减少税负、增加现金流量,也可以选择先进先出法进步盈利、增加税负、减少现金流量。对于我国盈余治理的税收动机,不同类型的企业截然不同。根据安徽省会计学会课题组的调查表明:私营企业大多表现为虚减利润,以达到税负最小的目的;而国有企业则大多表现为虚增利润,以形成代理业绩好的经营形象。上市公司情形怎样呢?不论私营或国企背景的上市公司,因证券治理制度(如配股、挂牌)的存在,往往表现为将利润尽可能做大,以绩优股的形象出现。至于利润虚增引起的税收支出,不但不会引起上市公司治理层报酬减少,而且会得到绩优公司的称号,还会给上市公司的治理层带来声看和政治前途。
3.高级治理职员的变动动机。此时进行盈余治理的,一种情况是一些企业业绩不佳的经营者为避免被解雇进行了盈余治理;另一种情况是即将退休的高层治理职员,经常会采取使报告收益最大化的策略,以增加他们的奖金;第三种情况是新上任的高层治理职员会进行大冲洗(Big Bathe),注销一笔巨大资产以进步未来盈利的可能性。这种情况在我国己经出现。根据不完全统计,在年报出现的 76家公司中,约有1/3的公司在该年度报告期内更换了董事长和总经理。公司首脑更换后要做的第一件事是清理不良资产,处理坏账和存货,这一方面是为了摸清家底、盘实资产;另一方面是为了明确责任界限,既对新的决策层负责,又对股东负责。同时,清理的结果是当年公司出现大额亏损,但也为来年的盈利打下基础,这类公司一般也称为“主动亏损”公司。
4.资本市场动机。我们知道,企业首次公然发行的股票(IPO)并没有一个已经确定的市场价格,而且在募股说明书中表露的财务会计信息是确定股票价格的重要信息来源。有实证研究表明,一个即将上市的企业,其经营者很可能对募股说明书中表露的盈利进行操纵,以使公司股票有一个理想价位。另外,各国的会计规则和法律规范也使经营者把握了大量的机会,比如,美国会计规则答应即将上市的公司可对以前几个年度的利润进行重新表述,固然重新表述必须经过审计,但审计职员在一些题目上会答应公司老板做适当操纵;在我国《公司法》中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发行新股和股票上市的须具备一定条件,如“公司必须在最近3年内连续盈利”,“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等。卢文彬(1998)对 - 的所有公司进行了实证研究,发现这些IPO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和资产收益率都出现明显的下降,进而证实了IPO公司经营业绩的下降是由于过度财务包装所引起的。同时,由于证监会制定的配股政策始终包含着会计盈余指标,使企业在配股时也倾向于粉饰报表。如之前配股政策要求的是连续3年的净资产收益率都必在10%以上,因此,上市公司的10%现象十分明显。19之后改为3年均匀净资产不低于10%,每年净资产收益率不低于6%,相应又出现了6%现象。另外,上市公司为了避免亏损和保牌,也会进行盈余治理。 除了如上所列的几种动机外,企业经营者为了达到个人的政治目的和职位要求、为了与先前公布的猜测会计数据相符,企业都有可能进行盈余治理。
二、治理盈余治理题目的若干对策
(一)改革现行企业业绩评价制度,真正实行政企分开
现行国有企业业绩考评往往过分注重利润指标。在财政部确定的十大经济效益指标中,与利润直接相关三项(销售利润率、总资产报酬率、净收益率)权重达40%。1999年颁布的《国有资本金效绩评价规则》规定了效绩评价的八项基本指标,其中有七项都受利润直接或间接影响。《规则》进一步提出效绩评价是为了满足政府对国有独资企业、国有控股企业的资产治理与财务分析需要、企业监管需要、人事任免考核或赏罚需要。这样,一些治理部分领导为了优化其业绩、职务连任,往往对盈余进行短期的治理。因此,应当建立一套切实有效的长期和短期结合的业绩评价体系,引进经济增加值、经营活动现金流量等作为核心指标;在干部的聘任上,应注重多方面的考核,在聘任前和离任前应当加强审计,防止“官出数字,数字出官”现象的发生;并加快经济市场的建设,将竞争机制引进企业经营者的选拔。同时,真正实行政企分开,这里的政企分开包括两重含义:一是使企业经营业绩与地方政府政绩脱钩,以减少某些地方政府为了粉饰政绩而纵容甚至协助企业进行盈余治理的行为。二是使企业经营者的身份与政府官员身份脱钩,企业经营者完全由市场竞争产生,其业绩由市场评价,其赏罚升降由股东决定,以弱化企业经营者出于“政治升迁”动机而进行盈余治理。
(二)优化治理者报酬结构
建立以会计信息为基础的短期激励与以市场价值信息为基础的长期激励相结合的报酬结构。由于会计盈利的滞后性和可操纵性,单纯以会计信息作为治理者报酬的依据,经理职员就有着较大的动机进行盈余治理。若在治理报酬契约中恰当地引进股票价格信号,便可驱动经理职员偏好于以进步企业总价值为目的来采取相应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目前,我国上市公司高级治理职员报酬结构不公道、形式单一,主要由工资和奖金构成,很少采用利用股票价格作为报酬依据的长期激励措施,西方极其普遍应用的股权激励报酬形式在我国更是少见,这就不可避免造成了高层治理职员经营短期化现象。利用股票价格信息可以有两种方式:一是根据股票的回报率作为确定奖金的依据。二是直接以股票或股票认购权作为对经理职员的激励。
改革上市公司治理职员的持股制度,逐步推广股票期权计划。在治理报酬契约中引进股票价格这一信息变量,有助于将经理职员的利益与股东利益***在一起,以达到长期激励的目的,从而减少高层治理职员盈余治理的倾向。目前,我国上市公司现存的高管职员持股制度无法达到预期的激励效果,其缺陷主要表现在:第一,治理职员的持股比例低,不能产生有效的激励作用。第二,持股制度僵硬(我国有关法规规定,上市公司治理职员在任期间不能通过二级市场买卖本公司的股票)。因此,改革现有的高管职员持股制度,使其发挥出应有的激励效果,减少盈余治理的机会主义倾向已势在必行。
(三)引进债权人“相机性控制”机制
所谓“相机性控制”是指当企业偿债能力不足时,在破产机制的作用下,股东作为所有者所拥有的企业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便转移到债权人手中。与股东相比,银行拥有更多的信息,可减少经理层与债权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由于企业的商贸核算和借贷都是由银行进行的,银行对企业资产负债信息的把握比股东更多、更正确。把债权人(尤其是银行)的“相机性控制”机制引进企业的治理结构,不但有利于进步ST或亏损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效率,并且有助于控制公司盈余治理的银行借款动机的天生和强度。此外,还必须完善现行的信贷评估指标体系。在重视会计数据量化指标的基础上,适当考虑非量化指标的作用。在量化指标方面,除了继续以活动比率等财务报表的量化信息为参数外,应当考虑指标的全面性,增加产品与成长业绩、为顾客提供服务的业绩、企业内部经营治理业绩等指标,以鼓励公司治理者注重企业的长期经营效益。在非量化指标方面,还应当考核企业在行业中的技术领先水平、发展远景,以更加全面、公平地测定公司的偿债能力。
(四)完善股票发行制度,弱化企业盈余治理的IPO和配股、保牌动机
当前,股票发行制度正处于由核准制进一步向市场化方向改革时期,其中仍存在导致公司进行盈余治理的诱因,如对首次公然发行股票近3年连续盈利的一些硬性规定,配股条件中规定的净资产收益率指标等。因此,应继续推进股票发行制度的市场化与科学化,推行主承销商保举制度,在满足充分表露要求的条件下,均可以公然发行股票;将配股条件由单变量固定控制改为多变量动态控制。同时,修改股票暂停上市和终止上市的条件。根据现行规定,假如上市公司连续3年亏损,公司将被处以暂停上市,即沦落为PT公司。应该说这一规定本身是符合证券市场规范运作的,题目是该规定较为简单,往往促使一些上市公司通过盈余治理方式来逃避惩罚。ST公司也存在类似题目。对于上述题目,可从以下几个方面予以治理:第一,可考虑将经常性损益作为主要的考核指标;第二,引进经营现金流量指标;第三,增加非会计信息,比如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处于严重的非正常状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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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1:上市公司盈余操纵的动机及手段分析
上市公司盈余操纵的动机及手段分析
上市公司盈余操纵尽管不像财务欺诈被法规政策所禁止,但过度、过滥的盈余操纵,其危害性是显而易见的。不仅会削弱国家宏观经济的调控能力,造成经济秩序混乱,影响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还会误导投资人的投资行为,损害投资人的利益。为了准确判断上市公司是否存在盈余操纵的行为,有必要对上市公司盈余操纵的动机和主要手段进行深入分析。一、上市公司盈余操纵的动机
1、获得融资资格
企业上市最大的好处就是可以从证券市场上筹集到大量的资金,许多企业发行股票和股票上市的愿望十分强烈。根据有关证券法规的规定,发行和上市股票的公司必须具备三年盈利的条件,于是一些本不符上市条件的企业,为了能上市,采用各种手段进行盈余操纵,甚至造假:股票已上市的公司可以通过配股或增发新股在证券市场进行再融资。由于在我国资本市场中,股东对上市公司经理层的约束机制没有建立起来,上市公司没有分红派现的压力,股权融资成本较低,配股或增发新股的意愿也十分强烈。但根据有关法规的规定,上市公司配股,在其申请配股的前三个年度的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在10%以上;属于能源、原材料、基础设施类的公司可以略低,但也不得低于9%;上述指标计算期间内任何一年的净资产收益率不得低于6%。在这种约束条件下,一些经营业绩较差的上市公司就想方设法进行盈余操纵,以抬高净资产收益率。尤其是那些前两年净资产收益率平均已达到10%的公司,如果第三年净资产收益率达不到10%,则前功尽弃,于是在配股或增发新股动机的驱驶下,更会采取各种手段操纵盈余,以期获得配股资格。我国上市公司股权集中,控股股东能从上市公司获得大量的资金。当上市公司连续三年未能配股或增发新股融资时,控股股东往往具有很强烈的盈余管理动机。
2、提高新股发行或配股价格。
上市公司发行新股的最直接目的就是大限度地从证券市场筹集到资金。公司所能够募集资金的数额取决于股票发行数量和每股发行价格两个因素。由于我国对上市公司发行股票的数量有额度限制,在有限的额度内要获得最大限度的资金量,只有提高股票的发行价格。股票发行价格等于每股收益乘以市盈率,而市盈率的大小受到政府的管制,所以每股收益的大小就成为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金多少的决定因素。因此,上市公司都有意提高每股收益,一些券商为了争取到公司的承销资格,承诺帮助公司进行利润包装,在公司业绩不佳的情况下,为了募集更多的资金,就产生了进行利润操纵的动机。此类问题在配股过程中同样存在。配股价格一般按该上市公司股票一定期间市场收盘价平均数的一定比例进行确定。为了尽可能以较高的价格进行配股,上市公司往往配合庄家推高股价或将股价维持在较高的位置,但股价需有业绩支撑,因此,需配股的上市公司往往会通过盈余操纵来提高公司业绩。
3、二级市场炒作(操纵股价)
企业股票上市后,为维持股价或为使股票价格能达到预期的波动,常利用不实的财务报表,以达到目的。股票价格预期的波动也可能是蓄意地使股价作暂时的下跌,以便操纵者得以廉价购进股票,以取得更大的控制权或待价而沽。
4、扭亏为盈,改善公司在二级市场的形象或避免处罚
公司上市对于企业的另一个影响就是提高公司的知名度,许多公司在上市以前默默无闻,无人知晓,但上市之后却成为证券市场上投资者关注的热点。企业的知名度大幅提高,作为企业的大股东和经营者的声誉,能力也和上市公司的形象联系在一起,控股股东与管理者的形象往往与上市公司的形象俱荣俱损。如果上市公司业绩不佳甚至亏损,公司的股票就会进入“垃圾股”的行列,公司的形象也随之受损。更为重要的是,我国证券市场实行的“特别处理”和“摘牌”制度更是给上市公司敲响了警钟,形成巨大的压力。按照我国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如果上市公司连续两年亏损或当年每股净资产低于面值,就要被实施有别于其他股票的交易制度,在股票名称之前冠以“ST”符号以示区别;如果连续三年亏损,上市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即被“摘牌退市”。为了避免公司股票被戴上ST,一些公司会竭力操纵粉饰其经营业绩,尽可能避免连续亏损情况的出现。在这种情况下,市场上出现的上一年巨额亏损,第二年扭亏,第三年又亏损等奇怪现象就不足为奇了。有些上市公司如果已被带上ST帽子,为了不被退市,这些带帽公司一般都表现出强烈扭亏为盈的欲望以达到摘帽的目的。如果正常的经营不能保证上市公司摆脱困境,相关的利益关系人必然会进行利润操纵借以扭亏。
二、上市公司盈余操纵的手段
盈余操纵手段可分为会计方法和非会计方法。会计方法主要包括巧用会计政策,非会计方法主要包括关联交易、改变交易方式和时间、地方政府支持等。
1、巧用会计政策
巧用会计政策是最常见也是最原始的盈余操纵方法。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坏账的核算方法、长期投资的核算方法、无形资产的核算方法、产品开发费的核算方法、职工保险金的核算方法等的选用及变更均会对会计利润数额产生一定影响。会计方法的变更除由于会计准则变迁、采用新方法更能公允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等正当理由外,往往是为了操纵利润,尽管会计政策的变更为会计准则所允许,但通过会计政策的变更来操纵利润的行为容易被审计人员甚至公众识别,且效果有限,因此,利用这类方法进行盈余管理的上市公司较少。
通过各类准备金的计提和冲回是上市公司调节损益的一种重要方法。目前,要求提取减值准备的资产有应收账款、存货、长短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依照现行会计制度,上市公司在各项准备的计提和转回方面,具有很大的自我调节余地。这就给上市公司机会利用有关准备的计提和转回来大幅地调节损益。尤其是有些上市在亏损年度,集中巨额地计提各项准备,当年大亏一把,使企业轻装上阵,为下年度扭亏为盈作好准备,如某家电上市公司2001年年报巨亏七亿多元,其中就含有计提的大额准备,但2002年第一季度则扭亏为盈。另外,由于会计制度对企业固定资产大修理费用可以采用预提或待摊的方式处理,而固定资产大修理的时间及金额均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企业利用固定资产大修理费用来调节利润就具有较大的弹性。有些上市公司尤其是制造类上市公司,把固定资产大修理费用的预提和冲回或待摊挂账作为调控损益的一种方法。
2、关联交易
由于我国上市公司的股份不能全流通,股权较集中,上市公司利用关联交易进行盈余操纵是最常用的手法。据蒋义宏对上市公司经理进行调查,利用关联交易进行盈余操纵的支持率达55.56%(《证券市场导报》,2001.3),另据对沪深两市2000年的1018家上市公司统计,发生了各类关联交易行为的有949家,所占比例高达93.2%。其中,有488家上市公司向其关联方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涉及总金额达1217.58亿元。在资本经营活动发生了关联交易的上市公司214家。另有844家上市公司与关联方存在应收应付款的结算余额,上市公司关联应收款总额达828亿元,关联应付款总额为237亿元。可见,我国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比较泛滥,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财务成果影响较明显。
通过近几年的演化,现在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手段主要包括:资产置换、股权转让、托管经营、内部转移定价、出
售无形资产、甚至还有“无偿赠予”等。
3、改变交易方式和时间
通过改变交易方式和时间来操纵盈余的做法在上市公司不断花样翻新。一些对外投资较多的上市公司,视被投资企业的盈亏状况来调节持股比例,以改变对外投资的核算方法,达到操纵盈余的目的。对于盈利状况较大的子公司,如持股比例在20%以下,上市公司一般会寻求提持股比例至20%以上,从而改用权益法核算,以增加当期收益;对于连年亏损的子公司,上市公司一般会将持股比例减至20%以下,从而改用成本法核算,以暂时隐藏该项亏损;有的上市公司年末超负荷接受订单,尽可能多发货物,向顾客提供特殊信用条件以尽可能提前实现销售收入;有的上市公司借助与第三方签定“卖断”收益权的协议,提前确认收入;另外有些广告费较大的上市公司,采用上年度预付或下年度后付的方式来操纵盈余等等。
4、地方政府支持
地方政府给当地上市公司“业绩”援助,是我国上市公司进行盈余操纵的一种特殊现象。从地方利益看,利用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对推动地方经济作用很大。一个地区上市公司的的指标很紧,壳资源十分珍贵。一些地方政府往往不忍上市指标作废或失去宝贵的已上市资格,便不惜向本地区上市公司进行援助,给予政策上的扶植。这样一来,地方政府的援助就成为许多上市公司操纵盈余的重要手段。比如,地方政府为扶持上市公司,越权给上市公司减免所得税和增值税的退税;在上市公司业绩不理想的情况下,为确保上市公司的利润,使其达到二级市场上筹资的要求,地方政府往往会直接为上市公司提供财政补贴,有的补贴数额很大,显然是“业绩不够,补贴来凑”。许多上市公司的补贴收入在利润表中的地位越来越突出,这是值得认真思考的。此外,地方政府通过金融机构对上市公司拖欠的利息予以核销减免,也是地方政府援助上市公司的一种重要形式。据统计,1997-1999年度实际应税税率为15%的上市公司占全部上市公司的85%(含约15%因先征后返而实际享受15%税率的公司)。这些实际征收15%税率的公司除了部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实行优惠税率的公司外,许多是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实行15%实际应税税率或先按33%税率计征所得税再将超出15%的部分返还。更有约3%强的公司享受零税率待遇。1999年,有超过54%的上市公司获得政府各种形式的补贴。
三、减少上市公司盈余操纵的对策
盈余操纵是一种机会主义行为,它的存在与市场效率、会计制度建设、对公司的考核评价方式、公司治理结构以及公司的外部监督密切相关。要减少上市公司的盈余操纵行为,应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1、提高证券市场的有效性。二十世纪60年代西方学者Pama提出有效市场理论,并将有效市场划分为弱式、半强式和强式市场。公司管理当局盈余操纵的最大受害者是公司外部利益相关者,如果所有的外部利益相关者都是理性的,并且具有了辨析财务报告及附注的能力和知识,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为了取信于外部相关利益者,公司管理当局就会减少盈余操纵。
2、完善会计准则与方法。会计准则的制订和规划,应具有超前性,对未来经济行为的创新和会计环境的变化有较科学的分析和预测,尽量避免会计处理中“无法可依”的现象出现。参照国际会计惯例的发展趋势,尽量减少会计准则(制度)中可选择的会计程序和会计方法,以缩小会计选择的'范围,降低因会计程序和方法的多种选择性而造成的盈余操纵问题。
3、改进对公司的考核评价方式。首先,考核公司盈利能力和经营成果应以营业利润为主,而不是净利润或利润总额,尽管对营业利润也会加以操纵,但相对而言,该指标较净利润和利润总额要实在得多。目前,计算各种利润率指标以及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大都选用净利润和利润总额,营业利润往往被冷落。从构成上看,利润总额和净利润除受营业利润影响外,还受投资收益、补贴收入、营业外收支净额、所得税等多种因素影响,而后几项正是上市公司操纵盈余的主要渠道。笔者认为,营业利润受非正常因素影响小,用它取代净利润,计算出的净资产收益率或每股收益等,更能准确反映公司的收益水平。一些上市公司营业利润很低,甚至亏损,但净利润却很高,可能这些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较高,但这些公司不具有成长性和发展潜力。如果避开受投资收益、补贴收入、非经营性损益及所得税率影响的净利润指标,将有助于抑制上市公司盈余操纵的行为。其次,应削弱净资产收益率指标的地位,用一个指标体系取代单一的净资产收益率指标评价公司的收益水平。如前所述,净资产收益率指标极易被粉饰,以该指标决定上市公司能否配股或增发新股,显然是不科学的。笔者建议,建立一个指标体系,综合考核上市公司的质量。如设总资产增长率、净资产增长率、每股净资产、每股现金流量等指标,弥补净资产收益率指标的不足。在上述指标群中,每股现金流量是极其重要的指标,该指标可以揭示企业盈利能力质量的高低,是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的重要补充指标。每股现金流量越高,说明净收益的收现能力强,盈余能力的质量高,也证明公司资产流动性好,营运能力强。证券监管部门通过对上市公司现金流量分析,判断其是否需要配股,以避免把净资产收益率作为唯一评判标准而形成的上市公司通过操纵盈余虚增净资产收益率的弊端,从而有效抑制上市公司操纵经营业绩的行为。
4、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缺陷明显,股权高度集中,一股独大,造成上市公司没有分红派现压力,股权融资成本极低,配股和增发新股的意愿十分强烈。不断从证券市场上进行再融资,是上市公司操纵盈余的主要动机。因此,解决一股独大,提高股权融资成本,降低上市公司在二级市场再融资的欲望,是减少公司盈余操纵的关键所在。另外,改善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关系,加强外部审计的独立性,是抑制上市公司盈余操纵的重要途径,我国上市公司董事会与经理层(管理层)重叠,董事会及监事会功能弱化,内部人控制严重,公司经理人实际上集公司决策、管理、监督大权于一身,造成公司经营信息不透明。公司治理结构呈现以“经理为中心”的模式。在以“经理为中心”的公司治理结构模式下,注册会计师审计关系受到极大影响。在审计委托人、被审计人与审计机构三者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中,公司经营管理层实际上由被审计人变成了审计委托人,即由公司经理层聘请审计机构来审计自己,并且审计费用等事项由公司经理层决定。这种由被委托人监督委托人的程序,从根本上破坏了审计关系中的平衡关系。审计机构在与上市公司的“搏奕”中处于明显的被动地位,难以保证审计的独立性。有的会计师事务所为了在激烈的竞争中谋求自身利益,迁就上市公司,默认其会计操纵行为,甚至与之共谋“作假”。为了改善注册会计师审计关系,提高注册会计师审计的独立性,应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制度建设,建立合理的以董事会为中心的公司治理结构。笔者建议,借鉴国际经验,在我国上市公司引入审计委员会制度。建立和保持一个完全独立于公司管理层并不受其他关系牵连、能独立进行判断的独立董事组成的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履行选择、聘用和解聘外部审计机构的职能,并有权与外部审计人员讨论审计计划和审计结果、有关会计和内部控制等事项,以大大增强外部审计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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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盈余管理的动机及其治理对策研究(共11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