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养老保险各档基数年缴费额发布

时间:2022-11-28 10:48:17 作者:兀鹘 综合材料 收藏本文 下载本文

“兀鹘”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6篇吉林省养老保险各档基数年缴费额发布,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后的吉林省养老保险各档基数年缴费额发布,希望您能喜欢!

篇1:吉林省养老保险各档基数年缴费额发布

吉林省省、市在岗职工均匀人为已经发布,吉林省新出台的社会保险政策将随之落实,近日起参保单元和个人可按新政策治理昔时缴费等社会保险营业,详细内容如下:

一、凭证吉政办明电[2015]11号,落实城镇职工根基养老保险多缴多得的鼓励机制

1.对新到达领取根基养老金前提的职员,本人现实缴费年限累计高出的,在原计发尺度上增进基本养老金计发比例。个中:累计缴费年限21-25年部门,每年增进0.15%;累计缴费年限26-30年部门,每年增进0.2%;累计缴费年限31年及以上部门,每年增进0.25%。

2.对新到达领取根基养老金前提的职员,本人现实缴费年限累计高出20年的,计发过渡性养老金时,过渡系数由1.2%调解为1.4%。

享受多缴多得鼓励机制的现实缴费年限,是指1995年7月成立根基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起个人现实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累计年限。

以上尺度自201月1日起实施。

二、赋闲保险费率调解

按照吉人社联字[2015]19号文件,从2015年3月1日起赋闲保险费率暂由现行条例划定的3%降至2%,个中单元缴费费率为1.5%,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为0.5%。

三、省、市在岗职工均匀人为发布

1.按照《关于印发20全省在岗职工均匀人为的关照》(吉人社办字〔2015〕60号),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2014年在岗职工年均匀人为别离为46516元、56014元,39956元。

2.参保单元近日起可以凭证审定的缴费基数缴纳2015年社会保险费及治理职员增进、镌汰;已经治理预缴的参保单元可以举办社会保险费结算,以上营业在市社保局(民康路1012号)二楼大厅36-57号恣意窗口治理(绿园、双阳区参保单元在相干分局治理);参保单元退休职员养老金审定在三楼大厅治理。

3.个别参保职员近日起可治理缴费和养老报酬审定。另凭证吉政办明电[2015]11号文件关于多缴多得的鼓励政策,2015年1月1日起,个别参保职员在以往三个缴费档次的基本上,还可自愿选择内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均匀人为的110%和120%为基数缴纳养老保险费。(详见附表1)

四、个别缴费职员相关转移营业分流治理

为停止治理个别再就业转出营业过于齐集,参保职员期待时刻过长,采纳分流方法治理此项营业。再就业的个别参保职员可持身份证、新单元劳动条约,凭证下表指定日期到市社保局个别分局(亚泰大街3336号)二楼21-33号窗口治理缴费转脱手续。(详见附表2)

声名:2014长春市(不含双阳区)在岗职工年均匀人为为56014元(月4668元),双阳区为39956元(月3330元)。

■附表2

与新单元签署劳动条约月份 治理时刻

2015年2月 6月23日-7月2日(周六、日除外)

2015年3月 7月3日-7月10日(周六、日除外)

2015年4月 7月13日-7月17日

2015年5月 7月20日-7月24日

2015年6月 7月27日-7月31日

注:继承以个人身份缴费的参保职员,持社会保险卡,就近到吉林银行缴纳2015年社会保险费。

[吉林省养老保险各档基数年缴费额发布]

篇2:吉林省养老保险各档基数年缴费额公布

吉林省省、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已经公布,2015年吉林省新出台的社会保险政策将随之落实,即日起参保单位和个人可按新政策办理当年缴费等社会保险业务,具体内容如下:

一、按照吉政办明电[2015]11号,落实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多缴多得的激励机制

1.对新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人员,本人实际缴费年限累计超过20年的,在原计发标准上增加基础养老金计发比例。其中:累计缴费年限21-25年部分,每年增加0.15%;累计缴费年限26-30年部分,每年增加0.2%;累计缴费年限31年及以上部分,每年增加0.25%。

2.对新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人员,本人实际缴费年限累计超过20年的,计发过渡性养老金时,过渡系数由1.2%调整为1.4%。

享受多缴多得激励机制的实际缴费年限,是指1995年7月建立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起个人实际缴纳养老保险费的累计年限。

以上标准自2015年1月1日起实行。

二、失业保险费率调整

根据吉人社联字[2015]19号文件,从2015年3月1日起失业保险费率暂由现行条例规定的3%降至2%,其中单位缴费费率为1.5%,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为0.5%。

三、2014年省、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

1.根据《关于印发2014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吉人社办字〔2015〕60号),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2014年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分别为46516元、56014元,39956元。

2.参保单位即日起可以按照核定的缴费基数缴纳2015年社会保险费及办理人员增加、减少;已经办理预缴的参保单位可以进行社会保险费结算,以上业务在市社保局(民康路1012号)二楼大厅36-57号任意窗口办理(绿园、双阳区参保单位在相关分局办理);参保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核定在三楼大厅办理。

3.个体参保人员即日起可办理缴费和养老待遇核定。另按照吉政办明电[2015]11号文件关于多缴多得的激励政策,2015年1月1日起,个体参保人员在以往三个缴费档次的基础上,还可自愿选择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10%和120%为基数缴纳养老保险费。(详见附表1)

四、个体缴费人员关系转移业务分流办理

为避免办理个体再就业转出业务过于集中,参保人员等候时间过长,采取分流方式办理此项业务。再就业的个体参保人员可持身份证、新单位劳动合同,按照下表指定日期到市社保局个体分局(亚泰大街3336号)二楼21-33号窗口办理缴费转出手续。(详见附表2)

说明:2014长春市(不含双阳区)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56014元(月4668元),双阳区为39956元(月3330元)。

[吉林省养老保险各档基数年缴费额公布]

篇3: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什么呢

什么是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全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

什么是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养老金基数一般指“养老保险基数”,该基数指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是计算现在应当交纳养老保险费比例的基数。

这个基数主要与本人的工资基数有关,与未来的养老金数额、与社会平均工资一般无关。但是如果你的实际收入额过高或过低与社会平均工资时,这个基数则需要调整。

如何计算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1、新招职工以起薪当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工资基数;从第二年起,按上一年实发工资的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

2、本人月平均工资低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本人月平均工资高于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当地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作为缴费基数,超过部分不缴费基数,也计入计发养老金的基数。

3、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的缴费基数为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记入个人账户。

举例

当地的社会平均月工资是1500元:

1、你的工资是1200元,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就是1200元,按8%比例,你应当缴费96元;

2、如果你的工资是5000元,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就是4500元,以上的500元不计为基数,按8%比例,你应当缴费360元;

3、如果你的工资是800元,低于社会平均月工资的60%,则按1500元的60%计算,你的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就按900元计算,按8%比例,你应当缴费72元;

将来你的养老金在计算时是按当时的社会平均月工资*你的缴费年限*1%+你的全部缴费/120(具体规定地区不同,各地区有相应的规定)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必要请咨询相关专业人士。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什么呢]

篇4: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城镇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所在企业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企业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按照本规定确定的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按月缴纳。

城镇职工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工资基数,按照8%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全额计入个人账户。

缴费工资基数低于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以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工资基数;超过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不作为计发基本养老金的基数。

企业以全部城镇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作为企业缴费工资基数,按照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在税前列支。

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以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按照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

【城市案例】

根据省统计局统计,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57985元。据此,现就社会保险基数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7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的参保人员,计算基础养老金使用的全省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832元。

二、自209月1日起,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按14496元执行,缴费工资下限按2899元执行。

考虑到各地私营企业均占有一定比例,且低收入群体客观存在,允许执行上述下限标准有困难的地区作适当调整。其中20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高于全省平均工资的地区,缴费工资下限可按不低于2564元确定;2013年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低于全省平均工资的地区,缴费工资下限可按不低于2299元确定。

省农垦企业、省监狱戒毒企业参保职工的缴费工资下限标准可按企业所在地省辖市公布的标准执行,其他省直管单位参保职工的缴费工资下限按2899元执行。

三、各地参保职工20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的上下限,由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确定后报省厅备案。

四、失业、医疗、工伤和生育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和待遇标准是否参照上述规定办理,由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确定。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2014]

篇5: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上海社保缴费基数调整不是按照自然月来调整。上海社保缴费基数的周期是上一年度的四月至本年度的三月,及2013年上海社保缴费基数是从2013.4-2014.3月。2014上海社保缴费基数余2014年4月14日公布,具体缴费标准如下。

上限为15108元(去年本市职工月均工资的3倍),下限为3022元(去年本市职工月均工资的60%)。此标准的执行期为2014年4月1日至203月31日。

市人保局表示,其中,按照《上海市工伤保险实施办法》的规定,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并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非城镇户籍的外来从业人员缴费基数根据规定在本标准执行期内按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5%,经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协商一致也可按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的规定参保缴费。

另外,原参加小城镇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及其具有本市户籍的从业人员根据规定至2014年3月底过渡期已满,单位和个人的缴费基数和比例在本标准执行期内按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相关规定执行。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所需费用由失业保险基金支付,个人不缴纳。

篇6: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2013年度社会保险工作适用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在我市2013年度社会保险工作中,适用上年度全市城镇经济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按重庆市统计局公布的2012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5392元(3783元/月)执行。

按此计算,城镇养老保险参保职工2013年度月缴费基数下限为1513元,上限为22696元,单位养老保险月缴费金额为302.60元至4539.20元,职工本人养老保险月缴费金额为121.04元至1815.68元。

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2013年度月缴费基数下限为1513元,上限为3783元,个人养老保险月缴费金额为302.60元至756.60元。

拓展阅读: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德州

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山东

贵阳个人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山东莱芜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确定

温州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郑州社保缴费基数

生育保险缴费基数

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昆山社保缴费基数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吉林省养老保险各档基数年缴费额发布(通用6篇)

欢迎下载DOC格式的吉林省养老保险各档基数年缴费额发布,但愿能给您带来参考作用!
推荐度: 推荐 推荐 推荐 推荐 推荐
点击下载文档 文档为doc格式
点击下载本文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