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大锤给我力量”通过精心收集,向本站投稿了7篇山东莱芜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确定,今天小编在这给大家整理后的山东莱芜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确定,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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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山东莱芜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确定
克日,记者从统计部分相识到,山东省莱芜市城镇非私营单元在岗职工均匀人为为48716元,月均匀人为为4060元,莱芜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2015缴费年度缴费基数随之确定。
凭证现行划定,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以上年度个人人为收入为基数,个中收入低于上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元在岗职工均匀人为60%的按60%缴纳,高于300%的部门不作为个人缴费基数,即缴费基数上限为12179元/月,下限为2436元/月。同时,为减轻城镇个别工商户和机动就业职员缴费承担,20城镇个别工商户、机动就业职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继承由参保者在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元在岗职工均匀人为的60%-100%之间自由选择,缴费比例仍为20%,年缴费额上限为9744元,下限为5846.4元。
据相识,种种企业单元缴费比例继承维持2014年尺度稳固,即国有、集团、外资企业单元缴费比例继承执行18%,州里企业、私营企业单元缴费比例继承执行16%。企业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仍为8%。
[山东莱芜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确定]
篇2:关于山东莱芜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养老保险最新资讯】企业职工:上限 11870.5元/月,下限 2375元/月
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上限 3957元/月,下限 2375元/月
近日,从市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处了解到,统计部门确定了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7482元,月平均工资为3957元,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2014缴费年度缴费基数随之确定。
按照现行规定,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以上年度个人工资收入为基数,其中收入低于上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缴纳,高于300%的部分不作为个人缴费基数,即缴费基数上限为11870.5元/月,下限为2375元/月。同时,为减轻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负担,2014年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继续由参保者在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100%之间自由选择,即缴费基数上限为3957元/月,下限为2375元/月,缴费比例仍为20%。
2014年各类企业单位缴费比例继续维持20标准不变,即国有、集体、外资企业单位缴费比例继续执行18%,乡镇企业、私营企业单位缴费比例继续执行16%,企业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仍为8%。
篇3: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如何确定
缴费基数是指企业和职工用以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用此基数乘以规定的缴费比例,即为企业和职工个人应缴纳的金额。
基数多少不仅决定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而且影响职工社会保险待遇。在工作中,常有职工反映,自己的工资收入高,但单位申报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低,由于事先不知道,导致养老保险账户存储额少,退休后养老待遇低,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失。
有关文件规定,缴费基数是以职工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来确定。职工工资收入低于省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职工平均工资的60%缴费;高于省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
威海市人社局预测的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为2100元。2013年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基数为2100元和3500元两个档次。各用人单位可以此数为参照。职工工资收入低于2100元的,暂按2100元申报,职工工资收入高于2100元的,按实际工资收入申报。待度山东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正式公布后,社保中心将按照政策规定,分别依据公布的平均工资的60%和300%,统一对企业申报的职工缴费基数进行保底封顶调整,补收调整产生的差额部分。
用人单位依照上年度本单位全部职工实际工资收入申报单位缴费基数,同时依照职工本人上年度实发工资申报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对没有达到本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60%确定,超过300%的按300%确定,当申报的单位缴费基数总额小于申报的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总额,按职工个人缴费工资基数总额予以核定。用人单位填报职工个人缴费基数申报表时,须法人代表和职工本人签字,同时提供财务报表、劳资报表和工资花名册。以个人名义参保人员可根据本人经济收入状况,按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公布的本地上年度职工在岗平均工资60%-300%范围内选择档次缴费。对跨年度补缴的,按不低于补缴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申报缴费基数。
篇4: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山东
日前,山东省人社厅发布《关于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延长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年限(含按规定确认的视同缴费年限,下同)不满的,可以申请延长缴费至满15年。
参保人员申请延长缴费时,按下列办法分别确定继续缴费地:
(一)国办发〔2009〕66号、鲁政办发〔2010〕50号实施后,没有再跨省或省内跨市(指设区的市,下同)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人员,继续缴费地为其当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
(二)跨省或省内跨市流动就业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地的,继续缴费地为户籍地;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地的,继续缴费地为缴费年限满所在地;每个参保地的缴费年限均不满10年的,继续缴费地为户籍地。
参保人员延长缴费,若符合条件、在企业继续就业参保的,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未在企业继续就业参保的,可以申请在继续缴费地参照当地灵活就业人员的办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参保人员申请延长缴费的,按下列办法办理:
(一)参保人员应当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前3个月内,提出延长缴费的申请,并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次月起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本人未及时申请或者因各种原因,在延长缴费期间未按时足额缴费的,可按省有关规定补缴;也可不再补缴,继续延长缴费直至缴费满15年。
(二)6月30日前参保的人员,延长缴费5年后仍不满15年的,可以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具体缴费数额,按照缴费当年的基数和比例确定。一次性缴费后,相应计算缴费年限,缴费指数统一按照缴费当年的指数确定。
(三)参保人员延长缴费至满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前参保的人员含一次性缴费的年限)的,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后,自全部缴费到账的次月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保人员延长缴费,应当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报继续缴费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其中,符合条件、在企业继续就业参保的,须经用人单位同意,报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审核备案。
本通知自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6月30日。
207月1日至本通知施行之日期间,符合本通知规定的参保人员可按本通知规定补办相关手续。
注:个人享受基本养老金与个人缴费年限直接相关,缴费年限越长,缴费基数越大,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就越多。
2015年济宁市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是多少呢?近日济宁市确定了2015年该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月最低缴费基数为2623元,月最高缴费基数为13115元,分别比去年提高了240元和1202元。下文将为您详细介绍2015年济宁市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2015年济宁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山东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52460元,以此为依据,确定济宁市2015年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为上一年度山东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即最低月缴费基数为2623元,比上年度提高了240元;最高缴费基数为上一年度山东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高于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即最高月缴费基数为13115元,比上一年度提高了1202元。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参照企业职工的缴费基数执行。
和往年一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仍按26%的比例缴纳,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为18%、个人缴费比例为8%。照此计算,如果企业职工个人按照2623元的月最低缴费基数计算,个人每月应缴纳209.84元养老保险费,比去年多交19.2元(去年每月个人缴纳190.64元)。个体、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参照企业职工的缴费基数执行,按20%的比例缴纳。
篇5: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如何确定?
我是西安的,我们公司今年5月份刚成立,现在要给员工办理养老保险。西安的社会保险月平均基数是1217.00,每月最低基数是734.00,每月最高基数是3650.00;请问怎么确定缴费基数呢?张三工资:7500;李四:4300;王平:1137;刘敏:2739。
我一点儿都不懂,麻烦高人详细指点。谢谢了
[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如何确定?]
篇6: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目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8%,其中用人单位为20%,个人为8%。参保人员个人缴费工资基数为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基数;低于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缴费基数。
(一)参保单位的缴费基数按照工资总额实际申报,申报工资低于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在岗平均工资60%确定,高于在岗平均工资300%的按照300%确定。从10月1日起,缴费比例该为28%,参保单位统一按20%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个人比例为8%。
(二)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基数可以在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范围内选择确定。其中,7月1日-206月30日可在60%300%范围内选择;2007年7月1日-6月30日可在70%250%范围内选择;207月1日-6月30日可在800%范围内选择;207月1日-6月30日可在90%150%范围内选择;207月1日后统一以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00%作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按照缴费基数的20%缴费,其中缴费基数的8%记入个人账户,退休后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基本养老金。
篇7:企业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各类企业以本企业工资总额为缴费基数,职工以本人实发工资为缴费基数,职工收入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的口径计算,其中职工实发工资低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高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入缴费工资基数。缴费比例统一为27%,其中企业按19%缴纳,职工本人按8%缴纳?
延伸阅读:
从2014年1月1日起,湛江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从2258元降至2139元,上限由11289上调到12645元。据市人社局介绍,本次调整缴费基数是2013年社保年度(即2013年7月1日-2014年6月30日)第三次调整基数,受惠最大的是灵活就业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
调整基数,个体户受惠
这一惠民“新政”让开士多店的张姨特别高兴,因为从今年1月开始,每月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比之前要少缴20多元。张姨心里一直有一笔账,算得比谁都清楚:按照我市第一次调整缴费基数下限2529元计算,每月要缴纳505。8元;第二次调整下限2258元计算,每月451。6元;今年,第三次调整下限2139元计算,每月要缴纳427。8元“也就是说,我每月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比第一次调整减少了78元,比第二次减少了23。8元。”张姨掰着手指头算,这样下来,一年12个月,她就能分别少缴纳936元、285。6元。
三次调整基数,“实惠多多”
2013年6月,根据省人社厅、省地税局《关于公布2013社会保险年度执行的广东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标准的通知》(粤人社函〔2013〕2185号)显示,2012年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215元,根据文件规定,2013年7月1日起,湛江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调整下限为2529元,上限为12645元这是第一次调整。
为减轻企业和参保人负担,经上级部门同意,湛江市从2013年9月1日起,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暂按2012社保年度规定的上下限执行,即下限由2529元下调到2258元,上限由12645元下调到11289元。缴费基数下限减少了271元这是第二次调整。
去年12月底省文件规定:从2014年1月1日起,以全省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加权平均值的60%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缴费基数上限计算办法维持原口径不变。
基于此,从2014年1月1日起,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下限从目前的2258元下调至2139元,上限由目前的11289上调到12645元。缴费基数下限与第一次缴费基数调整相比,由2529元下调到2139元,减少了390元,与第二次比较也少了11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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